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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芒市文化和旅遊局,是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芒市文化和旅遊局
辦公地址
芒市斑色路1號 [4] 

芒市文化和旅遊局工作職責

在芒市文體廣電旅遊局的文化、旅遊職責的基礎上,新組建的芒市文旅局將充分發揮芒市文化和旅遊資源優勢,加快民族文化強市、旅遊強市建設,統籌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和旅遊資源開發,強化行業監管,規範市場秩序。 [2] 

芒市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檔案、信息、離退休人員、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綜治維穩、綜合考評、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審核和報批全市節慶活動。負責部門預算和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和旅遊系統統計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公共服務股。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三)智慧文化和旅遊股。擬訂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芒市旅遊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指導智慧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擬訂旅遊、文化科技創新發展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旅遊和文化行業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旅遊、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
(四)非遺和文博股。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確認和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承辦國家級、省級、州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或認定工作,負責文化生態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研究、培訓、宣傳和傳播工作。擬訂文物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認定工作。組織開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州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保護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資源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擔世界文化遺產有關報批、管理工作。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擬訂博物館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博物館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規劃的組織落實工作。承辦國家珍貴文物藏品的有關審核審批事項。負責博物館安全保衞督查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的搶救、徵集工作。承擔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鑑定管理工作。
(五)產業發展股。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有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推動動漫產業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和旅遊度假區建設。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重點項目建設。
(六)資源開發股。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工農業旅遊、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建設和旅遊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扶貧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
(七)市場行業管理股。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政策,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制審核工作。統籌協調文化旅遊市場“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定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社會組織體系建設,推動行業協會開展自律管理。推進旅遊行業誠信評價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旅遊企業誠信評價,提升旅遊行業服務品質。擬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地方性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和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電話:0692-3067720。(八)文化旅遊宣傳合作交流股。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指導民族文化工作隊業務建設。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負責全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的管理和指導。負責藝術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管理。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旅遊演藝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文藝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等工作。指導、管理有關駐外文化和旅遊機構。承辦文化和旅遊中外合作協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籤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有關事務。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推廣活動。負責跨境旅遊合作區和邊境旅遊試驗區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日常外事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芒市旅遊形象國內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國內旅遊市場開發工作。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交流推廣、區域合作等工作。 [5] 

芒市文化和旅遊局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8日,德宏州芒市文化和旅遊局正式掛牌成立。 [2] 

芒市文化和旅遊局現任領導

芒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楊燕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