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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鄉縣主
鎖定
良鄉縣主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七十六.列傳第二十六》
[1]
:“越王貞,太宗第八子也。貞觀五年,封漢王。七年,授徐州都督。十年,改封原王,尋徙封越王,拜揚州都督,賜實封八百户。十七年,轉相州刺史。二十三年,加實封滿千户。永徽四年,授安州都督。咸亨中,復轉相州刺史。貞少善騎射,頗涉文史,兼有吏幹。所在或偏受讒言,官僚有正直者多被貶退,又縱諸僮豎侵暴部人,由是人伏其才而鄙其行。則天臨朝,加太子太傅,除蔡州刺史。自則天稱制,貞與韓王元嘉、魯王靈夔、霍王元軌及元嘉子黃國公撰、靈夔子范陽王藹、元軌子江都王緒並貞長子博州刺史琅邪王衝等,密有匡復之志。垂拱三年七月,撰作謬書與貞雲:"內人病漸重,恐須早療;若至今冬,恐成痼疾,宜早下手,仍速相報。"是歲,則天以明堂成,將行大享之禮,追皇宗赴集。元嘉因遞相語云:"大享之際,神皇必遣人告諸王密,因大行誅戮,皇家子弟無遺種矣。"撰遂詐為皇帝璽書與衝雲:"朕被幽縶,王等宜各救拔我也。"衝在博州,又偽為皇帝璽書雲:"神皇欲傾李家之社稷,移國祚於武氏。"遂命長史蕭德琮等召募士卒,分報韓、魯、霍、越、紀等五王,各令起兵應接,以赴神都。初,衝與諸王連謀,及衝先發而莫有應者,惟貞以父子之故,獨舉兵以應之。尋遣兵破上蔡縣,聞衝敗,恐懼,索鎖欲自拘馳驛詣闕謝罪。會其所署新蔡令傅延慶得勇士二千餘人,貞遂有拒敵之意。乃宣言於其眾曰:"琅邪王已破魏、相數州,聚兵至二十萬,朝夕即到,爾宜勉之。"徵屬縣兵至七千人,分為五營。貞自為中營,署其所親汝陽縣丞裴守德為大將軍、內營總管;趙成美為左中郎將,押左營;閭弘道為右中郎將,押右營;安摩訶為郎將、後軍總管;王孝志為右將軍、前軍總管。又以蔡州長史韋慶禮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其府司馬。凡署九品已上官五百餘人。令道士及僧轉讀諸經,以祈事集,家僮、戰士鹹帶符以闢兵。其所署官皆迫脅見從,本無鬥志,惟裴守德實與之同。守德驍勇,善騎射,貞將起事,便以女良鄉縣主妻之,而委以爪牙心腹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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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天命左豹韜衞大將軍麴崇裕為中軍大總管,夏官尚書岑長倩為後軍大總管,率兵十萬討之,仍令鳳閣侍郎張光輔為諸軍節度。於是制削貞及衝屬籍,改姓虺氏。崇裕等軍至蔡州城東四十里,貞命少子規及裴守德拒戰。規等兵潰而歸,貞大懼,閉門自守。裴守德排閣入,問王安在,意欲殺貞以自購也。官軍進逼州城,貞家僮悉力衞,貞曰:"事即如此,豈得受戮辱,當須自為計。"貞乃飲藥而死。家僮方始一時散,舍仗就擒。規亦縊其母自殺,守德攜良鄉縣主亦同縊於別所。麴崇裕斬貞父子及裴守德等,傳首東都,梟於闕下。貞起兵凡二十日而敗。貞之在蔡州,數奏免所部租賦以結人心,家僮千人,馬數千匹,外託以畋獵,內實習武備。嘗遊於城西水門橋,臨水自鑑,不見其首,心甚惡之,未幾而及禍。神龍初,追復爵土,與子衝俱復舊姓。初,貞將起兵,作書與壽州刺史、駙馬都尉趙瑰曰:"佇總義兵,來入貴境。"瑰甚喜,復許率兵相應。瑰妻常樂長公主,高祖第七女,和思皇后之母也,謂其使曰:"為我報越王,與其進不與其退。爾諸王若是男兒,不應至許時尚未舉動。我常見耆老雲,隋文帝將篡奪周室,尉遲迥是周家外甥,猶能起兵相州,連結突厥,天下聞風,莫不響應。況爾諸王,並國家懿親,宗社是託,豈不學尉遲迥感恩效節,捨生取義耶?夫為臣子,若救國家則為忠,不救則為逆。諸王必須以匡救為急,不可虛生浪死,取笑於後代。"及貞等敗,瑰與公主亦伏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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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鄉縣主家庭成員
良鄉縣主祖父
良鄉縣主祖母
良鄉縣主父親
良鄉縣主丈夫
良鄉縣主兄弟姐妹
餘姚縣主,第五女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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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卷七十六.列傳第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3-22]
- 2. 《餘姚縣主墓誌銘》:太祖武帝之曾孫,太宗文皇帝之孫,開元神武皇帝之堂姑,豫宋二州刺史越王第五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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