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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偵察

鎖定
航空偵察是指使用航空器在環繞地球的大氣層內,對敵方活動、陣地等情況進行的偵察與監視。航空偵察使用的平台有:飛機、飛艇、漂浮氣球,繫留氣球和旋翼升空器等,其中又以有人駕駛偵察機、偵察直升機、無人駕駛偵察機和預警機為主,用於執行戰略、戰役、戰術偵察任務。
中文名
航空偵察
屬    性
使用航空器對敵方進行偵察與監視
作    用
執行戰略、戰役、戰術偵察任務
簡介
通常由空軍各級指揮員、參謀機關組織,航空偵察部隊、分隊實施,其他飛行員也都負有航空目視偵察的任務。具有獲取信息時效性強、準確度高、目標影像直觀、偵察範圍寬廣深遠、靈活機動等特點,可在短時間內獲取寬正面、大縱深的戰場情況。航空偵察始於1794年,法國軍隊使用氣球進行目視偵察。1911年意土戰爭中,意大利軍隊首次使用飛機實施目視偵察,並於翌年使用安裝在飛機上的照相機從空中進行照相偵察。中國於1913年出現了航空目視偵察。1926年北伐戰爭中實施了航空照相偵察。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主要進行戰術航空偵察。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航空偵察擴展到戰役、戰略範圍,各交戰國都將其作為主要偵察方式。在戰後的多次局部戰爭中,航空偵察方式有了重大發展,已由單一的可見光照相偵察發展到紅外成像和微波成像偵察,在夜間和複雜氣象條件下也能實施偵察。同時,出現了專門偵察敵方無線電通信和雷達的航空電子偵察。隨着航空技術和電子偵察技術的發展,航空偵察不僅能全天候實施,而且能將空中獲取的信息,實時地傳輸到地面指揮中心,提高了情報的時效性。按任務範圍,可分為戰略航空偵察、戰役航空偵察和戰術航空偵察;按偵察時機,可分為預先航空偵察、直接航空偵察、檢查航空偵察;按活動方式,可分為獨立航空偵察、掩護航空偵察、伴隨航空偵察、結合航空偵察。戰略航空偵察主要為獲取敵方戰略目標、戰略動向情報而實施,通常由空軍參謀機關根據統帥部指示組織。戰役航空偵察主要為獲取合成軍隊或空軍戰役作戰所需情報而實施,通常由戰區空軍根據戰區或空軍參謀機關指示組織。戰術航空偵察主要為獲取合成軍隊或空軍戰鬥所需情報而實施,通常由集團軍或航空兵師根據統一計劃組織。預先航空偵察是在受領戰鬥任務後,為了保障指揮員定下作戰決心而實施的偵察。直接航空偵察是在指揮員定下決心後至作戰行動前,為了進一步核實即將突擊的目標位置、狀況而實施的偵察。檢查航空偵察是在突擊目標的同時或在突擊目標後一定時間內,為了查明目標被破壞、摧毀的程度而實施的偵察。獨立航空偵察是僅出動偵察機進行的偵察。掩護航空偵察是偵察機在其他航空兵或地面部隊的掩護下進行的偵察。伴隨航空偵察又稱隨行航空偵察,是偵察航空兵利用其他航空兵部隊戰鬥行動時機進行的偵察。結合航空偵察是殲擊、轟炸、強擊、運輸航空兵在遂行戰鬥任務的同時進行的偵察。偵察的主要任務:查明敵方政治經濟中心、首腦機關、大型工業設施、交通樞紐和其他軍事目標的位置、性質;敵方兵力部署、武器裝備、陣地編成、火力配系、戰區地形和戰場態勢,檢查己方軍隊偽裝和對敵方突擊效果等情況。偵察手段主要利用氣球、飛艇、固定翼偵察機、偵察直升機和無人偵察機等。偵察設備主要有監視器、無線電測向儀、雷達掃描儀、照相機、電視攝像機等。航空偵察的組織分為例行偵察和專項偵察兩種。例行偵察是對敵方進行不間斷的監視性偵察,其活動規律性強,活動區域、出動時間與飛機出動頻率等在一定時期內相對固定,但有時會隨着情報蒐集重點和局勢的變化而變化。專項偵察是為獲取敵方某一時期內兵力活動情報或某一地區的情報臨時實施的偵察。專項偵察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而且其偵察力量相對較強。隨着現代遙感技術的迅速發展,軍隊對航空偵察的要求將越來越高,航空偵察作為軍事偵察獲取情報的重要手段,偵察裝備將不斷完善和更新,具有隱身性能或高空、高速、自衞能力強的偵察飛行器將廣泛使用;電子偵察機、空中預警機和無人駕駛偵察機等裝備將日益增多;偵察與打擊將趨於一體化;不同功能的偵察儀器將集中於一個運載工具,具備多種偵察能力;突防手段將更加先進。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