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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測控站

鎖定
航天測控站(以下簡稱測控站)包括固定站和活動站兩種類型。根據測控區域的要求,測控站分佈在很廣的範圍,其布站可在本國境內,也可在全球任何適當的地點。我國國內有五個陸上測控站包括東風站、渭南站、青島站、廈門站、喀什站。國外四個陸上測控站包括卡拉奇站、納米比亞站、馬林迪站和智利站。另外還有兩個機動測控站,和田站與主場站 [1] 
中文名
航天測控站
外文名
space and control stations
簡    稱
測控站
分    佈
很廣的範圍
任    務
直接對航天器進行跟蹤測量

航天測控站功能作用

對飛行中的載人航天器和運載火箭實施跟蹤、遙測、遙控以及天地話音圖像傳輸的設施、配套設備和機構,分為固定站和機動站。 [5] 

航天測控站任務

測控站的任務是直接對航天器進行跟蹤測量遙測遙控和通信等,它將接收到的測量、遙測信息傳送給航天控制中心,根據航天控制中心的指令與航天器通信,並配合控制中心完成對航天器的控制。測控站也可根據規定的程序獨立實施對航天器的控制。 [2] 

航天測控站組成設備

測控站的設備包括外測系統、遙測系統、遙控系統、通信系統、電視系統、時間統一系統、計算機系統以及輔助設備。

航天測控站外測系統

外測系統是測控站的主體部分,其任務是對航天器進行跟蹤測量,獲取航天器的運動參數,確定航天器的軌道和位置。

航天測控站遙測系統

遙測系統的任務是接收從航天器發送的關於航天器上設備工作狀態、空間環境參數和宇航員的生理信息等。

航天測控站電視系統

電視系統接收有關載人航天器的動態作業情況,觀察航天員在航天器內和艙外的活動。 [2] 

航天測控站發展歷程

測控站按其分佈,有陸上測控站、海上測量船、空中測量飛機和跟蹤與數據中繼衞星四大類。
中國從1967年開始建設自己的航天測控網,1970年正式投入使用。當初的航天測控通信網西安衞星測控中心和若干個航天測控站、海上測量船以及連接它們的專用通信網組成。當時的航天測控網中固定站有長春、閩西、廈門、渭南、南寧和喀什測控站;機動站有兩個機動測控站和回收測量站;海上有三艘“遠望”號測量船。建網初期,主要測量設備有單脈衝精密跟蹤雷達、多普勒測速儀、光學測量設備和短波遙測設備等。
70年代初成功地跟蹤了中國第一顆人造地球衞星——“東方紅”1號。後又增加了雙頻多普勒測速儀、超短波遙測系統、遙控系統和回收測量系統,可對用一枚運載火箭發射的3顆衞星同時予以測控管理。
80年代初,測控網增加了微波統一測控系統並設計了先進的地球同步軌道衞星測控應用軟件,在歷次的地球同步通信衞星發射中,測控網參加了主動段飛行測控,完成了過渡軌道段和地球同步軌道的測控並對衞星進行了包括軌道保持在內的長期測控管理。
1988年和1990年,測控網先後圓滿完成了對中國發射的第一顆和第二顆太陽同步軌道“風雲”-1號氣象衞星的測控任務。
從1990年中國發射美國製造的“亞洲”-1號通信衞星起,中國航天測控網開始對中國承攬的國際商業性發射任務提供測控支持。中國航天測控網在技術上與國際主要測控網漸趨兼容,可與之聯網工作。 [2] 

航天測控站應用情況

廈門航天測控站圓滿完成“神六”測控任務。10月12日9時9分52秒,中國自主研製的神舟六號載人飛船,在
酒泉衞星基地發射升空後,準確進入預定軌道。廈門航天測控站,是神舟六號載人飛船在陸地飛行的最後一站,承擔着對“神六”的測控任務。“神六”在太空環繞地球飛行5天,每天飛行16圈,約每隔1個半小時經過一次廈門上
空,廈門航天測控站負責對它進行實時測控,並將飛船的有關信號傳送到西安衞星測控中心。市領導何立峯、張昌平、陳修茂、丁國炎、詹滄洲、潘世建和廈門警備區司令員薛本平大校等第一時間在廈門航天測控站觀看發射並慰問。 [3] 
基里巴斯塔拉瓦島中國航天測控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中國政府”)和基裏巴斯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基里巴斯政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在基里巴斯塔拉瓦島建立一箇中國航天測控站(TTLC)達成協議如下:
第 一 條
一、基里巴斯政府同意中國政府在基裏巴斯共和國塔拉瓦島建立一箇中國航天測控站。
二、該測控站作為中國航天測控網絡的組成部分,用於衞星及運載火箭的發射支持服務。中國政府承諾該測控站完全用於和平目的,並且在任何時候都不用於軍事目的。
三、該測控站內的所有設備包括航天遙測接收設備、衞星軌道測量設備及衞星通信設備等歸中國政府所有。
四、該測控站的管理及運行操作人員由中國政府派出的公務人員擔任。
五、該測控站的建設説明詳見本協定附件一。
六、基里巴斯政府將租給中國政府一塊麪積一公頃、位於塔拉瓦的土地,其地點對雙方都是合適的。土地租用期為十五年,如該協定提前終止,則土地租用期也相應縮短。
第 二 條
一、中國政府應把該測控站操作頻率通知基里巴斯政府所屬的頻率管理部門,基里巴斯政府通過其頻率管理部門給該測控站分配專用頻率,若申請的全部頻率或某頻率已被佔用時,基里巴斯政府應分配滿足該測控站需求的替代頻率。
二、基里巴斯政府參照基里巴斯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依據1983年基里巴斯電信法,向中國政府頒發一個許可證,允許中國政府:
1.在塔拉瓦建立、使用和擁有用於該測控站的無線電和電信設施,
2.進口用於該測控站的無線電設備和電信設備。
三、在基里巴斯使用的所有與該測控站有關的無線電及電信設備以及所使用的操作頻率應符合世界無線電行政會議的有關規定。
四、該測控站使用的設備不會對基里巴斯當地已註冊使用的其它無線電及電信設備產生干擾。
五、在本協定有效期內,上述許可證將一直有效。如本協定到期或因某種原因終止,上述許可證將自動失效。
六、該測控站的運行不得違反基里巴斯1983年電信法及依據該法制定的規定。
七、基里巴斯政府不允許基里巴斯當地其他任何人使用已分配給該測控站的操作頻率。
第 三 條
一、基里巴斯政府通過基里巴斯公用局盡最大努力保證測控站所在地的水、電供應,並按當地的市場價格收費。
二、基里巴斯政府指示基里巴斯警察總監與該測控站工作人員合作,根據基里巴斯法律在最大限度範圍內保障該測控站及站內中方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由於第三方的行為或疏忽而對該測控站、站內設備,或屬於中國政府的其它財產以及對中方人員的私有財產所造成的破壞或損失,基里巴斯政府不負法律責任。
第 四 條
一、基里巴斯政府應對進出基里巴斯從事與該測控站有關工作的中方人員提供入出境便利。
二、在本協定有效期內任何時候,若該測控站進口與該測控站有關的設備、部件、零件、專用於測控站的建築材料及技術資料,應在物品抵基一個月前向基里巴斯有關部門提供上述物品清單。
三、本條第二款所列清單中該測控站的所有設備、部件、零件、專用於測控站的建築材料及技術資料,依據基里巴斯有關法律和法規享受免除關税、進口税及其它税收的待遇。
四、基里巴斯政府應為本條第二款中所列物品的快速通關提供便利。
第 五 條
一、基里巴斯公民在技能、經驗及文化程度方面適合從事該測控站的建設工作時,測控站應優先考慮僱傭基里巴斯公民。僱傭基里巴斯公民應依據基里巴斯的有關法律和法規。 [4] 

航天測控站未來發展

隨着載人航天工程的啓動,我國航天測控網又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擴充、改造了設備,更新了軟件,在山東組建了青島測控站,在國外設立了卡拉奇站、納米比亞站、馬林迪站,配置了“遠望”-4號船等,使整網的測控能力有了新的質的飛躍。參加載人航天工程地面測控系統有北京航天飛行控制中心、東風發射指揮控制中心、西安衞星測控中心、東風測控站、發射首區各光學站、山西太原站、陝西渭南站、福建廈門站、山東青島站、新疆喀什站、和田站、卡拉奇站、納米比亞和馬林迪站以及位於三大洋的五艘“遠望”號測量船等。通信系統有指揮通信、數據傳輸、天地通信、時間統一、實況電視監視及傳輸、話音通信、幀中繼交換等系統。通信系統的主用網絡和備用網絡覆蓋了整個中國和世界三大洋。採用Vsat和IBS/IDR體制衞星通信系統、SDH和PDH光纖傳輸、國家通信網、國際海事衞星通信系統及國際租用電路等多種傳輸手段,組成以北京衞星地球站、酒泉衞星地球站、西安衞星地球站為樞紐節點,北京中心、東風中心、西安中心為骨幹節點,其他各測控站(船)為用户節點的網狀通信網絡,提供高速度、多方向、多業務、高質量的傳輸路由。 [2] 
參考資料
  • 1.    人民網-科技 
  • 2.    劉家騑,李曉敏,郭桂萍主編;陳亮,王銀,馬芸,戚炎副主編.航天技術概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出版社,2014
  • 3.    郭振家主編;廈門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廈門年鑑 2006,鷺江出版社,2006年,第401頁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約集 第43集 1996,世界知識出版社,1999年08月第1版,第857頁
  • 5.    載人航天常見術語知識帖 | 測控通信篇  .其他.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