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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法體系

鎖定
舊法體系,剝削階級國家中法律制度的整體。任何國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建立在這個國家賴以建立的經濟基礎之上的由佔統治地位的法律意識、各種現行法律規範和法律實踐組成的有機統一體。剝削階級法都建築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基礎上,維護私有制和剝削關係是舊法體系的核心內容和基本任務,而社會主義法則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基礎上,與舊法體系有本質區別。因此,社會主義法的建立必須以摧毀舊法體系為前提。 [1] 
中文名
舊法體系
定    義
剝削階級國家中法律制度的整體
參考資料
  • 1.    孫國華主編.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M]: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03:第2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