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興業縣公安局

鎖定
興業縣公安局,正縣級建制,貫徹落實縣委、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決議及指示。
中文名
興業縣公安局
外文名
XING YE XIAN GONG AN JU
地    址
廣西玉林
機構名稱:
興業縣公安局工作職責
辦公地址:
廣西玉林興業縣
(一)貫徹落實縣委、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決議及指示。
(二)掌握、分析全縣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研究制定對策。
(三)負責全縣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境內外敵對勢力、恐怖組織、社團的偵控和基礎調研工作。
(四)負責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破和禁毒工作;開展各項專項行動和鬥爭;處置各類重大案件、羣體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發性事件。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公共複雜場所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及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七)依法管理國籍、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本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自治區主要領導來縣和重要外賓來訪及重要會議等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衞工作。
(九)組織實施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縣武警中隊與公安業務相關的工作。
(十)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聯網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業務的建設規劃、技術改造和裝備更新等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十二)組織實施縣公安局刑事等行政執法活動,開展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制度;分配管理裝備物資;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的財務和審計工作。
(十四)指導和監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部門維護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協調、指導林業公安相關業務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落實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依法開展內部監督,查處隊伍內部違紀案件。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