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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耿司寇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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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耿司寇告別》是明代文學家李贄創作的一篇駢文 [1-2] 
作品名稱
與耿司寇告別
作    者
李贄
創作年代
明代
出    處
《焚書》
作品體裁
駢文

與耿司寇告別作品原文

與耿司寇告別
新邑明睿,唯公家二三子侄可以語上。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此則不肖之罪也。其餘諸年少或聰明未啓,或志向未專,所謂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則為失言,此則僕無是矣。雖然,寧可失言,不可失人。失言猶可,夫人豈可乎哉!蓋人才自古為難也。夫以人才難得如此,苟幸一得焉,而又失之,豈不憾哉!
嗟夫!顏子沒而未聞好學,在夫子時固已苦於人之難得矣,況今日乎!是以求之七十子之中而不得,乃求之於三千之眾;求之三千而不得,乃不得已焉周流四方以求之。既而求之上下四方而卒無得也,於是動歸予之嘆曰:“歸扉歟!吾黨小子,亦有可裁者。”其切切焉唯恐失人如此,以是知中行真不可以必得也。狂者不蹈故襲,不踐往跡,見識高矣,所謂如鳳皇翔於千仞之上,誰能當之,而不信凡鳥之平常,與己均同於物類。是以見雖高而不實,不實則不中行矣。猖者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如夷、齊之倫,其守定矣,所謂虎豹在山,百獸震恐,誰敢犯之,而不信凡走之皆獸。是以守雖定而不虛,不虛則不中行矣。
是故曾點終於狂而不實,而曾參信道之後,遂能以中虛而不易終身之定奪者,則夫子來歸而後得斯人也。不然,豈不以失此人為憾乎哉!
若夫賊德之鄉愿,則雖過門而不欲其入室,蓋拒絕之深矣,而肯遽以人類視之哉!而今事不得已,亦且與鄉愿為侶,方且盡忠告之誠,欲以納之於道,其為所仇疾,無足怪也,失言故耳。雖然,失言亦何害乎,所患惟恐失人耳。苟萬分一有失人之悔,則終身抱痛,死且不瞑目矣。蓋論好人極好相處,則鄉愿為第一;論載道而承千聖絕學,則舍狂狷將何之乎?
公今宦遊半天下矣,兩京又人物之淵,左顧右盼,招提接引,亦曾得斯人乎?抑求之而未得也,抑亦未嘗求之者歟?抑求而得者皆非狂狷之士,縱有狂者,終以不實見棄,而清如伯夷,反以行之似廉潔者當之也?審如此,則公終不免有失人之悔矣。
夫夷、齊就養於西伯,而不忍幸生於武王,父為西伯,則千里就食,而甘為門下之客,以其能服事殷也,子為周王,則寧餓死而不肯一食其土之薇,為其以暴易暴也。曾元之告曾於曰:“夫子之病亟矣,幸而至於旦,更易之!”曾子曰:“君子之愛人以德,世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元起易簀,反席未安而沒。此與伯夷餓死何異,而可遂以鄉愿之廉潔當之也?故學道而非此輩,終不可以得道,傳道而非此輩,終不可以語道。有狂狷而不聞道者有之,未有非狂狷而能聞道者也。
僕今將告別矣,復致意於狂狷與失人、失言之輕重者,亦謂惟此可以少答萬一爾。賤眷思歸,不得不遣;僕則行遊四方,效古人之求友。蓋孔子求友之勝己者,欲以傳道,所謂智過於師,方堪傳授是也。吾輩求友之勝己者,欲以證道,所謂三上洞山,九到投子是也。 [1] 

與耿司寇告別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温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等。 [2] 
參考資料
  • 1.    李贄.焚書-續焚書:嶽麓書社,1990年
  • 2.    劉青文主編.中國古代詩歌散文鑑賞:北京教育出版社,2013.0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