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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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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是唐代李翱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
作    者
李翱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作品原文

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
古人有言:“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之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之視君如仇讎。”上之所以禮我者厚,則我之所以報者重,故豫讓以眾人報範中行,而漆身吞炭以復趙襄子之仇,其所以待之,各不同也。閣下既嘗罰推官直矣,又將請巡官狀矣,不識閣下將欲為能吏哉,將欲為盛德哉?若欲為能吏,即故江西李尚書之在江西是也,閣下如此行之,不為過矣。若欲為盛德,亦惟不惜聽九九之説,或冀少以裨萬一。閣下既罰推官直,又請陸巡官狀,獨不慮判官輩有如穆生者,見醴酒不設,遂相顧而行乎?陸巡官處分所由,不得於使院責狀科決,而於宅中決地界虞候,是初仕之未適中也。閣下既與之為知己矣,召而教之可也,不從,退之可也。若判令通狀,但恐閣下之所失者,無乃大於陸巡官乎?翱受恩於閣下也深,而與陸巡官之交尚淺,其所深者,誠欲閣下之為全德也。若信其所言,即伏望使人收取元判,召而語之,闔府賓寮,孰不幸甚。如以為小生之言,不足聽也,我富貴人也,何為而不可哉,即敢不惟公命。翱,再拜。 [1] 

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作者簡介

李翱(772—836),唐代思想家,文學家。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東)人,一説為趙郡(今河北趙縣)人。李翱自幼“勤和儒學,博雅好古”,是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4)進士,曾歷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職。著有《復性書》和《李文公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410頁
  • 2.    張憲軍,趙毅著,簡明中外文論辭典,巴蜀書社,2015.06,第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