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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呂恭論墓中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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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呂恭論墓中石書》是唐代柳宗元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與呂恭論墓中石書
出    處
《全唐文》
作    者
柳宗元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散文

與呂恭論墓中石書作品原文

與呂恭論墓中石書
宗無白:元生至,得弟書,甚善,諸所稱道具之。元生又持部中廬父墓者所得石書,模其文示餘,曰若將聞於上,餘故恐而疑焉。僕蚤好觀古書家,所蓄晉魏時尺牘甚具;又二十年來,遍觀長安貴人好事有所蓄,殆無遺焉。以是善知書,雖未嘗見名氏,亦望而識其時也。又文章之形狀,古今特異。弟之精敏通達,夫豈不究於此!今視石之署其年曰“永嘉”,其書則今田野人所作也。雖支離其字,尤不能近古。為其“永”字等頗效王氏變法,皆永嘉所未有。辭尤鄙近,若今所謂律詩者,晉時蓋未嘗為此聲。大謬妄矣!又言植松烏擢之怪,而掘其土得石,尤不經難信。或者得無奸為之乎?
且古之言“葬者,藏也”。“壤樹之”,而君子以為議。況廬而居者,其足尚之哉?聖人有制度,有法令,過則為闢。故立大中者不尚異,教人者欲其誠。是故惡夫飾且偽也。過制而不除喪,宜廬於庭;而矯於墓者,大中之罪人也。況又出怪物,詭神道,以奸大法,而因以為利乎?夫偽孝以奸利,誠仁者不忍擿過,恐傷於教也。然使偽可為而利可冒,則教益壞。若然者,勿與知焉可也,伏而不出之可也。
以大夫之政良,而吾子贊焉,固無闕遺矣。作東郛,改市鄽,去比竹茨草之室,而垍土、大木、陶甄、梓匠之工備,孽火不得作;化惰窳之俗,絕偷浮之源,而條桑、浴種、深耕、易耨之力用,寬傜、嗇貨、均賦之政起,其道美矣!於斯也,慮善善之過而莫之省,誠愨之道少損,故敢私言之。夫以淮濟之清,有玷焉若秋毫,固不為病;然萬一離婁子眇然睨之,不若無之者之快也。想默已其事,毋出所置書,幸甚。宗元白。 [1] 

與呂恭論墓中石書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東(今山西省永濟市)人。唐朝的文學家、思想家。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元和十四年卒,年47歲,世稱“柳柳州”,亦稱“柳河東”。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3988頁
  • 2.    王恩保主編,中華古文選 詳解祥注誦讀本,中國紡織出版社,2017.03,第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