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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文字)

鎖定
與(拼音:yǔ、yù、yú)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 [2]  。始見於戰國文字,雙聲字。本義指賜予,施予,給予。後引申為交往、交好、隨從、幫助等義。 [7-8] 
中文名
拼    音
yǔ、yù、yú
繁    體
部    首
字    碼
5175
五    筆
GNGD
倉    頡
YSM
鄭    碼
AZA
字    級
一級(0034) [2] 
平水韻
平聲六魚 (yú);上聲六語 (yǔ);去聲六御 (yù) [4-6] 

字源演變

雙聲字。《説文》:“輿,黨輿也。從舁,從與舁,古文輿。”“輿”字本從“舁"聲和"牙”聲。戰國文字把所從的“舁"簡化為“嘆”。“輿"或“翼”中所從的聲符“牙”有許多省形簡化,但在秦漢文字中---直與“牙”的古文字形體相近。《説文》卷十四的“與”字就是“昇”的進一步省略。“與”是“牙”的分化字,“輿”和“昇”、“與”是繁簡字。《説文》釋“輿”的本義是“黨輿”,釋“與”的本義為“賜予也。-勺為與”,恐均非事實。但説“此與輿同”是正確無誤的。“典”字從上下兩隻手的“鼻”,“界"除了表示讀音之外,也町能兼表兩雙手間的相付予義,若此,則可理解為形聲字,本義即賜予。 [7] 

現代釋義

基本字義

與yǔ
⒈ 和,跟:正確與錯誤。與虎謀皮。生死與共。
⒉ 給:贈與。與人方便。
⒊ 交往,友好:相與。與國(相互交好的國家)。
⒋ 〔與其〕比較連詞,常跟“不如”、“寧可”連用。
⒌ 贊助,讚許:與人為善。

其他字義

與yù
參加:參與。與會。
與yú
同“歟”。

基本詞義

◎ 與
(1)與 yú
(2)同“歟” [same as “歟”]
求之與?抑與之與?——《論語》
(3)另見 yǔ;yù
◎ 與yǔ〈動〉
(1)會意。小篆字形,“一、勺”合起來,表示賜予別人東西。“與”,從與,從舁(yú),共同抬起,與,給予。合起來表偕同、朋友。本義:賜予,施予,給予。
(2)同本義 [give grant;offer]
與,賜也,通作“與”。——《正字通》
我持白璧一雙,欲獻項王,玉斗一雙,欲與 亞父。——《史記·項羽本紀》
(3)又
則與鬥卮酒。
取與者,義之表也。——漢· 司馬遷《報任安書》
與衣裳,吏護還之鄉。——唐· 柳宗元《童區寄傳》
有張氏藏書甚富。往借,不與,歸而形諸夢。—— 清· 袁枚《黃生借書説》
(4)又如:贈與(贈給);交與(交給);與人方便;與受同科(行賄和受賄的人受到同等的處罰);與虎添翼(給老虎添上了翅膀。比喻給力量或才能很強的以助力,使其更強)
(5)交往;交好 [get along with;be friendly with]
孰能相與無相與。——《莊子·大宗師》。釋文:“猶親也。”
生與來日。——《禮記·曲禮》。按,猶交也。
(6)又如:相與(彼此往來;相互)
(7)獎賞 [reward]
上以功勞與,則民戰;上以《詩》《書》與,則民學問。——《商君書》
(8)又如:與獎;與津貼
(9)幫助;援助 [help]
君不與勝者,而與不勝者。——《戰國策·齊策》。注:“猶助也。”
匈奴壤界獸圈,孤弱無與,此困亡之時也。—— 漢· 桓寬《鹽鐵論》
(10)又如:與助(贊助);與點(謂孔子讚賞曾點的想法。後用以指長者的贊助)
(11)隨從;隨着 [follow]
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國語》
(12)又如:與世推移(隨着世道的變化而變化以合時宜);與世沉浮(隨波逐流);與時偕行(變通逐時)
(13)合乎 [conform with]。如:與人(合乎民意者得人心);與地(凡合乎地道者,則得地利);與天(凡合乎天道者,則得天助)
(14)等候,等待 [wait]
日月逝矣,歲不我與?——《論語·陽貨》
(15)如:歲不我與
(16)允許 [permit]
子曰:“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論語》
(17)又如:與告(准假)
(18)交付,償還 [pay]
歲餘不入,貸錢者多不能與其息,客奉將不給。——《史記》
(19)又如:與利息
(20)親近 [be friend with]
公先與百姓而藏其兵。——《管子》

詞性變化

◎ 與yǔ〈名〉
(1)黨與;朋黨 [clique]
與,黨與也。從舁從與。與聲。——《説文》
敵多則力分,與眾則兵彊。——《史記》
羣臣連與成朋。——《漢書》
(2)盟國,友邦 [allied country]
王奪之人,霸奪之與,疆奪之地。——《荀子》
(3)又如:與國(盟國;友邦)
(4)類;同類 [kind]
夫禮之立成者為飫,昭明光節而已,少曲與焉。——《國語》
◎ 與(與)yǔ〈介〉
(1)跟;和;及 [with;to]
與臣而將四矣。——《戰國策·魏策》
孰與君少長。——《史記·項羽本紀》
與城為殉。——清· 侯方域《壯悔堂文集》
與武昌革命之役並壽。——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2)又如:這所房子與你剛才看過的那一所完全一樣
(3)為,替 [for]。如:與我想想
(4)離開 [from]。如:與世隔絕;與眾不同
(5)對於;於 [to]
君之始入京也,與言皇上無權…君不之信。——清· 梁啓超《譚嗣同傳》
◎ 與yǔ〈連〉
和;同 [and]。如:父親與母親;人羣是何等興奮與激動;成與不成,在此一舉
◎ 與yǔ〈助〉
(1)與多用於輕微的疑問。嗎
求之與?抑與之與?——《論語·學而》
然則師愈與?——《論語·先進》
豈非士之願與?——《史記·蔡澤傳》
而君逆寡人者,輕寡人與。——《戰國策·魏策》
(2)另見 yú;yù
◎ 與yù〈動〉
(1)參與 [take part in]
昔者仲尼與於蠟賓。——《禮運·大同》
懷嬴與焉。——《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蹇叔之子與師。(與師,參軍作戰。)——《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2)另見 yú;yǔ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

【子集上】【一部】 與 ·康熙筆畫:4 ·部外筆畫:3
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説文》賜予也。一勺為與。《六書正譌》寡則均,故從一勺。
(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説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強楚。《注》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於上,則黨與成於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説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注》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徵,二曰象,三曰與。《注》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撲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注》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為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注》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注》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不與,外敵不可拒。《注》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為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注》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閒適貌。《莊子·人間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注》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注》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幹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注》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餘。語辭。《論語》其為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注》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注》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於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注》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注》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與也。◎按説文與訓賜予也,一勺為與。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與。 [3] 

説文解字

與【卷十四】【勺部】
(與)黨與也。從舁從與。,古文與。餘呂切〖注〗、,亦古文與。 [1] 

説文解字注

(與)賜予也。賜、予也。予、推予歬人也。一勺為與。下從勺。一者、推而予之。餘呂切。五部。此與予同意。大徐作此與與同。小徐作此卽與同。惟小徐袪妄內作與予皆同。近是。今正。以一推勺、猶以亅推?也。故曰同意。與、攩與也。從舁。義取共舉。不同與也。今俗以與代與。與行而與廢矣。 [1] 

方言集匯

◎贛方言:yü3。結交,來往。例句:不要去與該系人
◎ 客家話:[海陸豐腔] ri2 [台灣四縣腔] ji2 [客英字典] ji2 ji1
粵語:jyu4 jyu5 jyu6
潮州話:e2 e6 e7 [潮陽]u2 u6 u7
台灣話:han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