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鎖定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自貢市文聯)是中國共產黨自貢市委領導下的、由全市性文藝家協(學)會、區縣文聯和全市性產業及行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等組成的人民團體,是中共自貢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自貢市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1-4] 
中文名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成立日期
1953年5月
業務主管
四川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組織性質
人民團體
地    址
自貢市自流井區塘坎上路3號 [1]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歷史沿革

1951年5月,市第一次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勝利召開,隨即成立市文聯籌委會,由市委宣傳部部長馬惠民兼任籌委會主任,張宇高任副主任,黃巨良(後為副主任)為籌委會工作人員。
1953年5月,市第二次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隆重召開,我市左聯的老戰士、進步文藝工作者、戲劇演員和民間藝人第一次集結在黨的旗幟下,市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1962年9月更名為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破繭而出,成為了全省最早成立的地市級文聯。
1956年4月,市文聯主辦的羣眾文藝刊物《釜溪》問世,為我市文藝工作者提供了文藝作品展示、交流的平台,青年詩人李加建、王志傑等以其理想主義的歌唱,引起文學界的讚譽。 [5-6] 
1979年4月,市文聯恢復工作,各文藝家協會相繼成立。 [6-8] 
2023年5月23日晚,“赤子同心 芬芳爭妍——自貢市文聯成立70週年聯歡會”在錦江檀木林賓館舉行。 [9]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要職能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自貢市文聯),是由文學藝術家協會和產業文學藝術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它成立於1953年5月,是納入國家黨政羣序列的羣團組織,對市級各文藝家協會和各區、縣文聯負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 [2]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成員單位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內設機構

文聯機關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聯絡部,直屬事業單位:自貢市文化藝術院 [2]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現任領導

自貢市文聯主席:劉建勇 [10]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組織章程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014年12月10日 10:53
第一章 總 則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一條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自貢市文聯)是中國共產黨自貢市委領導下的、由全市性文藝家協(學)會、區縣文聯和全市性產業及行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等組成的人民團體,是中共自貢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我市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自貢市文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團結、動員廣大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文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眾的原則,為繁榮和發展我市的文學藝術事業,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第二章 任 務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自貢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三條 自貢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文藝評獎、成果展示、惠民服務、理論研究、學術交流、人才培訓、書刊出版和權益保障等項工作,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四條 自貢市文聯積極促進全市各民族文藝的團結,加強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藝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五條 自貢市文聯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和民間文學藝術友好往來,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對世界文化的進步與發展作出貢獻。
第六條 自貢市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合作,發展我市文藝事業。
第七條 自貢市文聯引導文藝工作者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良好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倡導德藝雙馨,表彰獎勵優秀文藝工作者,發現、培養、扶持文藝人才。
第八條 自貢市文聯弘揚法制精神,開展本會文藝領域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發揮文聯和文藝家協學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第九條 自貢市文聯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自貢市文聯根據國家法律和政府有關政策,促進為繁榮文藝服務的文化產業的發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一條 自貢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文學藝術家協(學)會、區縣文聯為市文聯團體會員。全市性的產業和大型企業(行業)文聯在提出申請並經全委會批准後,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二條 團體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負責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會員有推選自貢市文聯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本會活動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自貢市文聯的最高權利機構為自貢市文聯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全市委員會。全市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市委員會行使權力。
第十四條 全市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舉和本會特邀產生。全市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全市委員會。全市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名額分別提名,文聯黨組根據需要可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候選人。全市委員會中的團體會員代表,實行替補制,即該委員在不擔任該團體會員的主要領導職務後,則該團體會員應推舉另位主要負責人接任,並報自貢市文聯備案。
全市代表大會的職權是:(一)聽取和審議自貢市文聯工作報告;(二)討論並決定自貢市文聯重大問題;(三)修改自貢市文聯章程;(四)選舉自貢市文聯全市委員會。
全市委員會的職權是:(一)執行全市代表大會的決議;(二)選舉主席、副主席;(三)聽取和審查自貢市文聯年度工作報告;(四)決定應由全市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全市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駐會副主席一人,兼職副主席三人,組成文聯領導班子,領導班子委任秘書長一人,協助主席、副主席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自貢市文聯全市代表大會,由全市委員會召集,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全市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主席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自貢市文聯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會員會費;(三)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 自貢市文聯及其下屬單位的經費、資產及國家撥給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隸屬關係不得任意改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