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自行偵查

鎖定
自行偵查指的是中國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所進行的偵查活動。按照法律規定的司法機關職能分工,刑事案件的偵查一般都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案件,有貪污案、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瀆職案、假冒商標案、盜伐濫伐森林案等。人民檢察院對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也可以立案自行偵查。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便於人民檢察院行使法律監督的職能。 [1] 
中文名
自行偵查
釋    義
中國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所進行的偵查活動
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的案件是:1、貪污、賄賂犯罪。2、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