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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港

鎖定
自由貿易港是指設在國家與地區境內、海關管理關卡之外的,允許境外貨物、資金自由進出的港口區。對進出港區的全部或大部分貨物免徵關税,並且准許在自由港內,開展貨物自由儲存、展覽、拆散、改裝、重新包裝、整理、加工和製造等業務活動。
排名世界集裝箱港口中轉量第一、第二位的新加坡港、中國香港,均實施自由港政策,吸引大量集裝箱前去中轉,奠定其世界集裝箱中心樞紐的地位。
2018年4月13日,黨中央決定支持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1]
2020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第39號令,全文發佈《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自由貿易港
實    質
港口
屬    性
自由貿易
功    能
儲存、展覽、拆散、改裝、重新包裝、整理、加工和製造等業務
拼    音
zì yóu mào yì gǎng
政    策
大部分貨物免徵關税

自由貿易港基本發展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十九大上説,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 [2] 

自由貿易港基本意義

自由貿易港政策對發展外貿確實極為有利,但綜合考慮我國當前的外貿、經濟運行態勢,税收監管政策等因素,還不宜在全國範圍內過快推進。當前保税港更多的是作為航運中心的配套政策實施,因此只有經過國家認定具備國際航運中心資質的沿海城市才可以申請並獲得批准。

自由貿易港工作部署

2018年12月22日,全國商務工作會議召開。為做好2019年商務工作,會議要求,精心辦好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做好對美經貿工作,加快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建設工作,持續推進商務改革發展“八大行動計劃”,加快經貿強國建設。 [3] 

自由貿易港重要措施

2020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第39號令,全文發佈《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制定出台2020年版自由貿易港負面清單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開放政策和制度的重要舉措。
2020年版自由貿易港負面清單共27條,與2020年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的33條、30條相比進一步縮減,還有一些條目部分放開,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率先開放。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