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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憲章

(1996年南非憲法的基石)

鎖定
自由憲章(Freedom Charter)是1955年6月在南非柯利普城(Kliptown)召開的南非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一項重要文件。此憲章把處於種族隔離、種族歧視的南非人解救出來,滿足了他們追求平等、自由和民主的心願。自由憲章象徵着自由和平等,它指導和鼓勵着南非一切民主力量進行鬥爭,成為1996年南非憲法的基石。
中文名
自由憲章
外文名
Freedom Charter
時    間
1955年6月26日

自由憲章基本介紹

南非人民的自由憲章是在南非聯邦的非洲人國民大會( the 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南非印度人大會(the South African Indian Congress)、南非民主大會(the South African Congress of Democrats)和南非有色人組織(the Coloured People's Congress)等四個團體,聯合發起召開的人民代表大會(the Congress of the People)上制定的。在這個憲章中,南非人民不分種族或膚色,在自己的歷史上第一次通過他們的代表表達了他們的願望和寫下了自己的要求。這是南非各被壓迫民族正義鬥爭的新發展。亞非會議已經嚴正地譴責了殖民主義和種族歧視,最近聯合國大會特別政治委員會也通過了譴責南非種族歧視的決議。

自由憲章主要內容

人民應該當家做主,成為國家的主人;一切民族團體應該有平等的權力,民族不能有優劣之分,不能有高下之分,各民族都是平等的友好兄弟,一個民族不能欺壓其他的民族,提倡民族和睦相處;人民創造了國家財富,人民就應分享國家財富,國家財富不能只是個別人的特殊人享受;土地應該為耕者所分有,反對土地壟斷在少數人手裏;全體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要得到法律的保護;人民必須有勞動和工作的權利;人人必須有安全保障;學習和的文化的大門必須對所有的人開放,全體人民都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必須有住宅安全和舒適;必須有和平和友誼。 [1] 

自由憲章發展歷史

1955年,南非還處在種族隔離、種族歧視的陰影之中,追求平等、自由和民主是無數南非人的最大心願。
同年的6月25日,南非的非洲人國民大會(the 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簡稱非國大(現南非執政黨)、南非民主大會(the South African Congress of Democrats)和南非有色人組織(the Coloured People's Congress)等4個組織聯合舉行南非人民大會。當天,來自全國各地的3000多名代表勇敢衝破白人種族隔離政權的阻撓和恐嚇,一起聚集到柯利普城( Kliptown),參加了這次為期兩天的會議。
6月26日大會正式通過了象徵自由平等的《自由憲章》,指導和鼓勵着南非一切民主力量進行鬥爭。後來,《自由憲章》還成為1996年南非憲法的基石。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