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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北海局

鎖定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2019年6月5日正式掛牌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在北海區的正司局級派出機構,駐地青島,所轄區域包括遼寧省、河北省、天津市、山東省沿海毗鄰的我國管轄海域。北海局前身是1965年成立的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1]  [4-5] 
中文名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
成立日期
2019年6月5日
機構隸屬
自然資源部
機構性質
派出機構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發展歷史

2019年6月5日,自然資源部北海局在駐地青島正式掛牌成立。 [1]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機構職責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黨組關於海洋自然資源工作的決策部署,承擔北海海區海洋自然資源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海洋自然資源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自然資源部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根據自然資源部的授權或委託,履行海區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海區海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
(二)負責海區海洋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陸海統籌政策的實施。負責海區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承擔海區內的軍警地協調對接。實施海洋軍民融合發展等專項規劃。
(三)負責海區海洋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評價。承擔海區海洋自然資產價值評估及有償使用工作。監測評估海區海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和海洋經濟運行。組織開展海洋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負責組織海區海洋經濟調查。
(四)監督管理海區海洋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海域海島保護利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規劃和政策實施。負責權益島礁和領海基點等特殊用途海島的保護管理。負責海區海底電纜管道審批和保護管理。負責海區海洋礦產、油氣、海洋能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和海上測繪活動的監管。
(五)承擔海區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海區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負責海區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海區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實施、海洋生態保護與整治修復工作。承擔海區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工作。組織實施海洋生態、海域海岸帶和海島修復制度、標準規範。
(六)負責海區海洋觀測預報工作。承擔海洋災害的監測預警、風險排查和調查評估。承擔國家全球海洋立體觀測網建設與管理,開展海洋科學調查與勘測。指導海區地方政府海洋預警監測,監督管理社會力量參與海洋預報活動。負責發佈海區海洋預報、災害警報和公報。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七)開展海區海洋督察工作。根據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的統一部署、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的統籌協調,對海區內地方人民政府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海洋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察。
(八)負責海區海洋科技、海洋測繪與地理信息、國際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海區海洋標準計量、信息數據及資源樣品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海區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參與深海、極地的調查監測和科學考察工作。配合開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有關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所屬海洋調查船舶、飛機及陸岸設施的管理。
(十)承擔自然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6]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海洋自然資源管理處
3、海域海島管理處(海洋國土空間規劃處)
4、海洋生態修復處
5、海洋自然資源調查與科技處
6、海洋預警監測處(軍民融合辦公室)
7、海洋督察室
8、安全生產處(船舶管理處)
10、人事處
11、離退休辦公室
12、機關黨委
13、機關紀委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領導信息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局長、分黨組書記:杜繼鵬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副局長、分黨組成員:孫利佳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一級巡視員:竇月明 [2-3]  [7] 
自然資源部北海局紀檢組長、分黨組成員:夏新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