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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本的PPP模式

鎖定
自然資本PPP模式(Public——Private——People)是指更廣泛的社會聯盟 [1] 
中文名
自然資本的PPP模式
批准時間
2015年2月9日
傳統的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夥或合營,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係。
合併圖冊
合併圖冊(2張)
2015年2月8日至9日,由德稻集團德稻環保金融研究院(IGI)主辦的“未來新經濟---生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國際閉門峯會順利召開,旨在通過跨行業協同創新,探索一條金融資本投資自然資本的市場路徑,讓金融資本和自然資本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為了人類的福祉,握手妥協 [2] 
未來新經濟閉門峯會上,40餘位國內外行業專家共同探討了自然資本成為新的投資領域、自然資本與地區經濟的協同增長模式(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投資自然資本的融資機制與回報法則等議題,並於2015年2月9日,在李卓智先生的倡導下,一致通過了《自然資本未來新經濟上海宣言》。
自然資本未來新經濟上海宣言》行動綱領的第四條為開展面向自然資本的PPP模式。面向自然資本的 PPP 模式不僅是傳統的公私合作伙伴關係,更指更廣泛的社會聯盟(Public——Private——People)。個人、企業、政府各自投資自然資本都有缺陷,而第三個P(people)超越夥伴關係,具有公眾參與的意義。從基礎設施領域轉向自然資本投資的PPP 模式,強調政府具有公共服務功能的同時,鼓勵各種類型的資本進行自然資本投資,探索市場配置資源在自然資本發展中的作用,使之逐漸發展成為完善的商業投資體系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