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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損耗

鎖定
自然損耗亦稱“途耗”、“自然磨損”、“有形損耗。”指物質自身性質而非意外事故造成的正常減量、風化、老化或變質。如船殼、機器和船舶屬具等,因正常使用或自然力作用(生鏽、腐爛)而引起的損耗。由於這種損失是運輸途中或自然損耗,並不是意外事故所引起的損失,只是一種必然會發生的現象,所以,保險人不能把它列為承保的責任範圍; 除非在保險單上特別註明。但在船舶保險中,如果船舶因保險事故遭到損壞而進行修理時,保險人在賠付船舶修理費用當中,對自然損耗通常不作以新換舊(如用新鋼板換下舊鋼板) 的扣除。 [1] 
中文名
自然損耗
別    名
途耗、自然磨損、有形損耗
自然損耗 商品、產品、材料、固定資產等,由於自然原因而發生的數量短缺或質量變化的損失。例如,汽油、酒精、油漆等在儲運過程中由於蒸發所發生的損失;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因受自然力的影響而發生的腐蝕等。自然損耗是計算商品、產品、材料等定額損耗時應加考慮的主要因素,也是預計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時應加以考慮的因素。 [2] 
參考資料
  • 1.    宋國華、吳耀宗等.保險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9-10
  • 2.    龔清浩 徐政旦主編.會計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