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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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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社會主義是當代東西方具有人道主義傾向的非正統馬克思主義者(新馬克思主義者)關於社會主義的實質和基本形式的重要理解和構想是,民主的和人道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形式之一。自治原則的思想淵源可以追溯到盧梭的“人民主權”思想和馬克思的“自由人聯合體”的構想。本世紀20年代科爾施和葛蘭西等人的“工廠委員會”理論和實驗是自治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的先驅。 [1] 
中文名
自治社會主義
出    處
新編哲學大辭典
科爾施和葛蘭西他們認為,工廠委員會是無產階級民主的基本制度設施。它能把直接民主引人生產領域本
身,從而使生產者由生產過程的簡單執行者上開為生產過程的決策者和管理者,由資本主義生產機器上的齒輪
上開為生產過程的主體,同時。以工廠安員會為基礎可以形成全社會的自治管理體制。
60-70 年代,列菲伏爾、馬勒、高茲等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從不同角度闡發自治社會主義的理想和基本原則。列菲伏爾認為,現在社會中存在着普遍的異化,揚棄異化的人應當是充分發展自己本質的豐富性的“總體的人”或“全面的人”,揚棄異化的途徑是自治社會主義。自治是同國家相對立的、以分權和接受“來自基層”的民主控制為特徵的民主管理體制。工人只有通過自治,才能把自己的生活變成自己的產品而掌握在自己手中。
參考資料
  • 1.    孫雲.新編哲學大辭典:哈爾濱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