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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肯定

(心理學術語)

鎖定
自我肯定(self-affirmation),是指個體對自己外在形象、精神面貌、性格特徵和行為表現等方面的認可、欣賞和肯定。可形成自尊,發展自信;也可產生自我滿足、自我陶醉心理。R.R.梅人格理論術語。為保持自我中心性,個體須不斷鼓勵自己、督促自己,使自我中心和獨立感趨於成熟。 [1] 
中文名
自我肯定
外文名
self-affirmation
適用領域
心理學
所屬學科
心理學
術語介紹
即人應有勇氣肯定自我,藉此可考查個體有無自由選擇的能力和勇氣,能否勇敢地肯定自我。測定個體心理健康與否的重要方面。R.R.梅認為患者若在心理治療中獲得了肯定自我的勇氣,即意味着建立了自我中心。他還認為動物和植物的中心性可以自然發展和成長,而人是特殊的個體,人的自我中心性的存在和發展需要不斷自我肯定。自我肯定成功,個體將形成有勇氣的品質,自我肯定失敗,則可能導致罪疚。
參考資料
  • 1.    林崇德.心理學大辭典(下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