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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主義

鎖定
人都有自戀情結,但過度自戀的自戀型人格障礙者卻是心理健康出了問題。這類患者往往會因人際關係不良,現有工作狀態與理想目標差距太遠而產生焦慮、抑鬱的情緒。這就是自戀主義。
中文名
自戀主義
分    類
專有名詞
特    點
“邊界模糊”、“無助與控制”
釋    義
自戀型人格障礙
自戀主義
自戀主義

自戀主義簡介

自戀主義 自戀主義
1.在自卑、自憐基礎上發展出來的病態自我依賴。 2. 拉·洛克福庫德説過:“自戀是比世界上最善於欺騙的人更加善於欺騙。”他又説:“自戀是最偉大的諂媚者。”
3.《韋伯斯特辭典》把自戀界定為第六種貪得無厭的情感。具有自戀心態的人唯我獨尊,唯我獨存,愛惜自己達到病態的程度。只願享受,不願付出;只要求權利,不願盡義務;只追求權力,不願負責任;只相信自己,不相信他人;只愛自己,不愛他人……凡此種種,都是自戀心態的表現。具有自戀心態的人不能與他人發展出任何有意義的人際關係,容易陷入孤獨之中。自戀和孤獨,經常如影隨形地伴隨在一起。而且,與自戀結伴而行的是自卑和憂鬱。
4.自戀又叫自以為是的自我陶醉人格。其主要表現是:強烈的自我表現欲和從他人那裏獲得注意與羨慕的願望;一貫自我評價過高,自以為才華出眾、能力超羣,常常不現實地誇大自己的成就,傾向於極端的自我專注;好做海闊天空的幻想,內容多是自我陶醉性的,如幻想自己成就輝煌,榮譽和享受接踵而來;權欲傾向明顯,期待他人給自己以特殊的偏愛和關心,不願相互承擔責任,很少意識到其剝奪性行為是自私的和專橫的;缺乏責任心,常用自負傲慢、妄自尊大、花言巧語和推諉轉嫁等態度來為自己的不負責任辯解,漠視正確的自重和自尊;在人際交往方面,與他人缺乏感情交流,喜歡佔便宜;在面臨批評和挫折時,要麼表現出不屑一顧,要麼表現出劇烈的憤怒、羞辱或空虛;容易給人造成一種毫不在乎和玩世不恭的假象,事實上卻很在意別人的注意和稱讚;為謀取個人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只願享受,不想付出。等等。

自戀主義心理特徵

心理特徵是“邊界模糊”、“無助與控制”、“專注與依賴”,等等。不同的是,溺愛和過度保護造成的自戀者,形成“自我中心”型人格特徵,他們是別人心理空間的主動侵略者;而關愛缺失和親子關係斷裂的自戀者形成“被動依賴”型人格特徵,他們是被動的受控者,他們專注地依附於某一對象,並在受控與依賴中獲得虛假的安全感。但是,不論是那種情況,自戀者內心深處總是無力和沮喪的,他們缺少真正的自我,缺少有效地利用社會資源獲得心理滿足的能力。

自戀主義基因特徵

基因排序 在基因科學愈來愈發達的年代,很多人都提出自戀的傾向全部,或局部埋藏在基因排序之中的説法。

自戀主義基因排序

遺傳性研究 對孿生兒的遺傳性研究:賴夫斯利(M.D,Ph.D.)是一個專門研究人格混亂的醫生。在1993年,他和他的同事出版了一份非常重要的報告,稱為基因及環境對人格混亂的影響;報告的結論是,根據一連串的標準測試,自戀是一種很普遍的遺傳特徵。

自戀主義遺傳性研究

研究對象 是在人口中抽出來的175對孿生兒自願者(90對同卵雙生,85對異卵雙生),每一對都做了一份分析18種人格混亂特質的問卷。報告的作者以標準方法,估量了基因與環境的相對影響。在18種人格混亂中,自戀是可遺傳度最高的一種(0.64),證明了若雙生兒有這一種特徵,多是基因遺傳的影響。

自戀主義研究對象

結論 在其他人格的特點中,只有四個有多於0.5的遺傳性係數:麻木不仁、身份問題、反叛與社交恐懼。

自戀主義結論

報告大致上的結論是:
(1)與其他報告的結果一樣,有些性格具有更多的遺傳性;
(2)在正常與混亂的人格中,有一個連續的系統。

自戀主義人格特徵

1.認定自身的優越:
自戀型人格最主要的特徵是:認定自身的優越,有種特權者的感覺,堅信自己值得別人無條件的愛和幫助,以獲得一切為理所當然。缺乏共情能力,無慾望去認識或認同他人的情感和需要。
出於一種對自身力量和重要性的不現實的意識,自戀者過分關注自己的需要,而且總是認為自己的需要是正當的,所以有權率性而為。他們期望得到別人無條件的愛,而不管自己平日是多麼的漠視別人的需要。別人的處境和感受從來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他們看着別人,實際上眼裏還是那個需要被滿足的自己。尋求優越感是他們生活中不可幻滅的夢想,只有這夢想才能給生活賦予一種閃閃發光的意義。
2.受到挫敗則倍感抑鬱和絕望:
如果她們受到挫敗,沒能及時實現自己的理想化形象,就會倍感抑鬱和絕望。因此種種能寄託這種尋找優越感的文化體系,其中包括有組織的宗教、各種形式的集團、競爭、榮譽以及形態各異的等級制度,都會成為自戀者寄託心靈的場所。
她們在生活的激流中努力尋找世俗榮耀,追求社會性成功的標誌物和陳腐不堪的浪漫情調。
然而,在這條通往無上優越的路途上,人的靈魂勢必要受到一次次的考驗,每一次挫敗實際上都會造成自我鄙視和自我折磨,而人為了保全自己,不可避免要放棄那個真實的自我。
自戀是用過度美化和拔高生活細節來粉飾平庸,同時向他人塑造理想中的自己。自戀是心理上的化妝品,抹上它不只是為了給人看,也是為了哄自己高興。久而久之,自己都看不見自己的真面目,不知自己青面獠牙。自戀者其實時刻需要一面鏡子來觀賞自己。
3.早期條件優越:
自戀型的人,常常是些從小家境寬裕,受到寵愛和羨慕的孩子,具有超乎常人的天賦、智商或者漂亮的外貌。在他們的早期經驗中,沒有與別人的願望和意志產生健康的摩擦,也不需要通過成就來贏得那種價值感,這導致他們出現了一種不切實際的權力感和自大感,為戲劇性的榮耀着迷,並且毫不懷疑自己應維持自童年起就接受的那種優越感。他們期待持久的好運,指望靠命運和別人來滿足自己的願望。他們的自信讓他們具有較好的社會適應性,但與此同時他們的自私和罔顧他人感受,必然導致親密關係的困難。愛對於他們來説,常常只意味着被愛,他們自己其實並不懂得愛,也沒有能力去愛。

自戀主義人格形成

關於自戀性人格障礙的成因,經典精神分析理論的解釋是這樣的:患者無法把自己本能的心理力量投注到外界的某一客體上,該力量滯留在內部,便形成了自戀。現代客體關係理論認為,自戀性人格障礙者的特點是“以自我為客體”,通俗地説,就是“你我不分、他我不分”。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患者在早年的經歷中體驗過人際關係上的創傷,如與父母長期分離、父母關係不和或者父母對其態度過於粗暴或過於溺愛等等。有這樣一些經歷,使得患者覺得自己愛自己才是安全的、理所應當的。
在科胡特看來,可以追溯到童年的嬰兒時期,按照客體關係理論家馬勒等的研究,這一障礙大約形成於一歲半到三歲之間。科胡特認為,每一個個體在其嬰兒期都是有自體自大、誇大傾向的,例如嬰兒稍稍不得到滿足就會大哭等等,在嬰兒的心理世界中,他或她是全能的上帝。當這一上帝由於被養育者(自體客體)所滿足時,則獲得快樂。如果不滿足,則因為自己的全能感遭受挫折無法實現而暴怒。這一不被滿足的情況其實是在嬰兒養育中經常偶然發生的,但如果養育嬰兒者是長期的如此對待嬰兒的,也就是説嬰兒是長期無法得到誇大的自體自戀滿足的。不能與內部期待配對成功,則嬰兒將失望於外在,大腦則據實際情況放棄這一正常的養育被養育的循環迴路構成,而以自體幻想性循環迴路來替代補償這一自戀之需要。這樣的幻想往往是阻礙了自體瞭解正常自戀的現實性,而超出常人所能接受的範圍而形成自己獨有和過分的自戀,於是就會有以上自戀性人格障礙的類似誇大性格的表現。
同時養育者如果是情緒經常有問題的,則早期也同時會把自己的自戀失敗的暴怒反映出來,而在與嬰兒的互動中之間內化到嬰兒的心理信息處理系統中,成為嬰兒今後無意識判斷人際關係的某些基礎感情。所以在英國客體關係學家温尼科特著名的錄像實驗中,一個快樂的嬰兒由於和一位表現抑鬱的母親一直在一起一個多小時,這嬰兒的臉也變得和母親一樣抑鬱了。這就是科胡特所提及的著名觀點:轉變的內化作用。長期如此,則對於嬰兒成人時候的人際感情能力直接產生影響。這也就是影響了嬰兒今後發展中的內部期待的基礎。

自戀主義人格探源

臨牀心理治療概念上的自戀者,也就是“自戀型人格患者”,不管是幸運的自戀者還是不幸的自戀者,他們尋找到一個合適的母體(自體客體),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自戀者的心理往往極不成熟。從心理年齡角度説,自戀者是非常小的,也是非常幼稚的,估計大概只有幾個月到一歲半左右。
一個孩子哇哇墜地來到這個世界,在最初的幾個月裏,孩子是不能夠區分自己的身體與母親的身體的。譬如,他並不知道眼前的一雙手是自己的手還是媽媽的手,他沒有自己的身體界限感,他和母體(母親)處在共生狀態,沒有區分,這就是精神分析所説的“母子共生期”。
實際上,如果細緻劃分,孩子在十月懷胎期間和剛出生後的4——6個月裏,和母親處在“絕對共生狀態”,叫“絕對共生期”。到了4——6個月左右,孩子進入第二個階段,我把它稱之為“相對共生期”,這個階段,孩子通過“知覺反饋”逐漸有了關於自己身體的邊界感,他覺察到有些是媽媽的身體器官,有些是自己的器官。這種邊界感一旦產生,孩子就開始了和母親分離的過程,伴隨這種分離孩子會產生焦慮。
一般來説,相對共生狀態會在兩歲左右結束。而4——6個月之前的嬰兒,因為沒有邊界感,還不能區分自己和母體,處在懵懂狀態,即使陌生人抱來抱去都不會哭的。但要是一個8個月大小的孩子,就會出現恐懼不安,他們害怕和母親的分離,沒有母親在場孩子會覺得害怕、不安全。一個1歲左右的孩子會對鏡子產生濃厚的興趣,他通過照鏡子來確認自己的形象。不過,一隻小狗也會這樣做,只是它不一定能找到一面鏡子,常常是在池塘邊或小河邊的水中映照自己的形象。孩子和小狗通過這一行為逐漸把自己和這個世界區分開來。嬰兒的自我邊界感的確立,是一個逐漸發生的過程,也是一個自然發生的過程,這個過程通常會在18個月至兩歲前結束。
正常情況下,兩歲以後的孩子對陌生人的恐懼感很弱,他們完全可以在和母親分離的狀態下和其他的小朋友自由自在的玩耍。心理創傷是一個人的心理年齡停留在過去某一時刻的唯一原因。自戀型人格患者在6——18個月母子相對共生期的各種心理創傷,大體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溺愛”和“過度保護”,二是“關愛欠缺”和“母子情感斷裂”。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會形成自戀型人格。

自戀主義心理治療

第一步,指導患者解除以自我為中心的人生觀。
自戀型人格的最主要特徵是自我中心,而人生中以自我為中心的心理最為強烈的階段是嬰兒時期。要治療自戀型人格,必須瞭解嬰兒化的行為。請一位和自己親近的人作為監督者,一旦出現強烈的自我中心主義的行為,便給予警告和提示,督促自己及時改正。通過這些努力,自我中心觀是會逐漸消除的。
第二步,引導患者學會愛他人。
對於自戀型人格障礙的患者來説,僅僅拋棄自我中心的觀念是不夠的,還必須學會去愛他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體會到放棄自我中心觀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因為任何人要獲得他人的愛,首先必須付出自己的愛。而自戀型人格障礙者的愛就像是幼兒的愛,不成熟的愛,因此,要努力加以改正。只要在生活中多一份對他人的愛心,自戀症狀便會自然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