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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權

鎖定
自保權(Right of Self-Preservation)是國家為保衞自己的生存和安全,維護自己的主權或獨立,而有權採取國際法允許的一切措施自我保全的權利。它包括防禦權和自衞權。
中文名
自保權
釋    義
國家為保衞自己的生存和安全,維護自己的主權或獨立,而有權採取國際法允許的一切措施自我保全的權利
1.單獨或集體的自衞是國家的自然權利,是國家主權的必然結果和重要體現
2.武裝自衞既要有合法的前提又要行使得當
3.自衞權的行使應當在安理會採取必要辦法之前
4.會員國應當將其採取自衞的辦法立即向安理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