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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臨滄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臨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市科學技術局的知識產權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2019年2月2日,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牌成立。 [1] 
中文名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所屬地區
臨滄市
所屬部門
臨滄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王慶翔 [4]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市場監管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統一登記市場主體並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監督管理;負責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等。 [1] 
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察督辦、綜合維穩、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分析,實施績效管理和綜合考評。組織協調市場監管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保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規劃財務科。負責擬訂市場監管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項目編制、申報,監督指導項目資金管理。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經費預決算、財務審計、固定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資金及裝備管理,統籌安排各項資金。承擔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事老幹科。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人事、隊伍建設,人事檔案管理、外事管理及幹部思想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學習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任免、調動、招錄、職稱、工資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法規稽查科。擬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規章草案起草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承擔系統內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參與有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依法治市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導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執法稽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行政審批科。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工業產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計量等行政許可事項,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協調和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窗口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登記註冊科。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和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登記註冊信息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市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依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雲南)開展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價格收費和國家、省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定全市規範價格收費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以及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網絡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和廣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以及廣告發布登記等工作。實施網絡市場、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工作。組織查處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科。制定消費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指導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負責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置。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質量發展科。承擔市實施品牌和質量強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區)開展有關活動。擬訂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對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履行質量工作職責進行考核、評議。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編制全市質量狀況分析報告。開展服務質量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產品抽檢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工業產品、重要消費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及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等產品安全監督抽檢(查)計劃,並定期公佈相關信息。承擔和指導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產品的安全評價性抽檢(查),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參與制定產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承擔工業產品、重要消費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食品安全協調。承擔臨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推進食品安全戰略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對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評議、考核。負責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較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和指導全市食品和特殊食品生產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食品生產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食品生產的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特殊食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食品生產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五)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和指導全市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及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食品經營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食鹽、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和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六)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和指導全市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定相關監管計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指導藥品經營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及安全用藥宣傳。組織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七)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和指導全市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定相關監管計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指導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和化妝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組織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監察和監督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應用。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九)計量和認證認可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合格評定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對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對有關認證認可機構及認證認可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認可行業發展,組織參與認證、認可、合格評定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標準化科。擬訂標準化發展戰略、政策和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和發佈。承擔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推進工作。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情況。承擔商品條碼和標準化信息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一)知識產權管理科。擬訂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和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服務以及創造運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承擔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和職能範圍內的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和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統籌指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促進知識產權現代化服務業發展。負責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依授權承擔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工作。承擔專利資助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十二)科技信息和新聞宣傳科。制訂實施有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有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佈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佈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委。負責市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羣團工作。 [3]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王慶翔 [6]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楊燦徵 [5] 

臨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3日,獲得“雲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