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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滄市司法局

鎖定
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雲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其它規範性文件,貫徹執行省司法廳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體政策;結合實際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中文名
臨滄市司法局
地    點
臨滄市
釋    義
政府部門
局    長
李星偉 [1]  [3] 
所屬國家
中國

臨滄市司法局單位介紹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臨滄市人民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指導公證資格考試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警務督察職責。 [2] 

臨滄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二)指導和監督轄區內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制定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各部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制定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與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各部門、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工作。
(五)指導、監督和管理律師工作、公證工作、法律顧問、基層法律服務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工作。
(七)指導、監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等工作。
(八)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九)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和物資裝備;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負責統籌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基本建設、經濟社會事業及發展規劃以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審查、上報和實施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幹部培訓工作;協助各縣(區)管理司法局班子建設工作;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管理、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紀檢監察、審計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臨滄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滄市司法局內設10個機構。其中:紀委(紀檢監察室)為副處級,其餘9個機構為正科級。
(一)臨滄市司法局紀委(紀檢監察室)
負責管理、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紀檢、監察、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涉及司法行政部門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承辦局機關有關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檢查和處理黨員違紀的案件,受理黨員的申訴和對黨員的控告;負責對違紀幹警的查處工作;負責抓好執法、執紀教育,協助局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系統執行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二)臨滄市司法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督辦、會務、機要、保密、統計、檔案、幹部保健、接待以及車輛、辦公用品的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審核;參與和指導調查研究,組織新聞發佈工作;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基本建設、經濟發展與社會事業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審查、上報、實施工作;負責機關預決算、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警用器械等後勤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經費、政法補助專款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 
(三)臨滄市司法局政治處(警務處)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組織宣傳、表彰獎勵、黨的建設、幹部教育培訓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工作;對直管、協管幹部進行考察、考核並提出任免意見;負責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搞好律師、公證員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管理全市法學教育工作和律師函授、西南政法大學臨滄函授分站工作;負責對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局機關在職、退休職工的工資、福利核算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警容風紀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臨滄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依法治市工作,對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向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和提出工作意見;配合協助有關部門抓好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起草辦公室各類文稿;承辦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等會務工作,總結和推廣依法治市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典型經驗;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建設工作;完成省依法治省辦、市委及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臨滄市司法局法制宣傳科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的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法律諮詢和全市行政執法人員、普法骨幹的培訓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臨滄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科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人民調解、司法助理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機構設置、變更、註銷的核準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年度檢查、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註冊工作;負責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的統一考試和執業證審辦工作;負責對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指導對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培訓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臨滄市司法局公證工作科
指導、監督和管理公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公證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公證員任職和公證機構設置初審、公證機構及公證員執業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公證業務活動,監督公證質量;負責公證員培訓工作;開展與外州市公證組織及人員的業務交流與合作;聯繫雲南省公證員協會臨滄市辦事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臨滄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科(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司法鑑定工作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律師、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律師工作的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律師工作機構設置的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律師執業證書》申辦的初審和上報工作;監督指導律師業務活動;負責律師培訓和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年度考核的有關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對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律師事務所、律師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證》申辦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人員備案工作;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聯繫臨滄市律師協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臨滄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安排;貫徹執行法律援助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承辦部分法律援助案件,並指派執業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指導、監督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組織指導全市“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工作;負責法律援助工作宣傳。
(十)臨滄市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
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制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年度計劃和目標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對象的司法獎懲及減刑報批工作;負責對全市社區矯正對象違法違紀案件的審核備案;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者、社區矯正志願者的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對全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承擔臨滄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 

臨滄市司法局人員編制

臨滄市司法局司法專項行政編制34名。其中:局長1名(正處級),副局長3名(副處級,1名副局長兼任紀委書記);科級領導職數13名(10正3副)。 [2] 

臨滄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星偉
副局長:蔣清良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