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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體育局

鎖定
臨沂市體育局是臨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臨沂市體育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5] 
中文名
臨沂市體育局
辦公地址
臨沂市北城新區北京路17號市行政中心326房間 [1] 
性    質
政府機構
隸    屬
臨沂市人民政府

臨沂市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市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業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
(二)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羣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三)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佈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市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國內外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負責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體育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六)負責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負責對各類體育社團、各類體育學校、體育項目俱樂部的業務指導工作。
(八)負責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台港澳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有效提升服務水平,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堅持以“便民惠民”為核心,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打造國內外有競爭力的體育強項,優化體育產業結構,促進體育事業全面發展。
(十一)關於船舶安全監管。市體育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市轄內河通航水域航行的其他船舶及這一水域內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鄉鎮船舶由縣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照鄉鎮船舶安全監管的有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 [2] 

臨沂市體育局領導分工

張瀟夢:黨組書記,主持市體育局全面工作,全面負責市體育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等方面的工作。
李楠:局長,負責市體育局日常工作,分管財務、審計等方面的工作。 [7] 
趙愛國: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體育運動學校黨支部書記,主持市體育運動學校全面工作;負責競技體育工作;分管競技體育科(青少年體育科)、市體育發展服務中心競賽活動科。
劉 梅:黨組成員、市體育總會常務副會長,主持市體育總會工作;分管市體育發展服務中心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科,聯繫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臨沂分中心。
劉金波: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紀檢監察、督查考核、文明創建、安全生產、“結案連心”和“第一書記”、萬名幹部下基層等選派任職管理工作,負責體育產業、“雙招雙引”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黨建工作科)、體育產業科;協助張瀟夢同志分管組織人事工作;協助李楠同志分管財務、審計工作。
邵長滿:副局長 [9] 
杜 強:一級調研員,從事競技體育工作。
倫 波:二級調研員,從事“第一書記”、“結親連心”、“結對共建”等工作。
李 軍:四級調研員,從事競技體育工作。
高 波:四級調研員,選派到基層參加鄉村振興、企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工作。
各位領導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全面負責分管領域、科室、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等工作,並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  [10] 

臨沂市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黨建工作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外事、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開展全市體育發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組織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組織體育宣傳工作,承擔重大體育活動的採訪報道、新聞發佈的協調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體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羣眾體育科。指導協調和推動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羣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協調推動全民健身志願服務工作。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三)競技體育科(掛青少年體育科牌子)。指導市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全市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意見,組織實施我市優秀運動隊及青少年參加省內外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統籌協調監管全市職業體育。指導協調市內承辦的國際和全國性競技體育賽事。負責全市優秀運動員的註冊管理工作。制定青少年體育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市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青少年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開展全市青少年體育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協調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督導市級青少年單項體育競賽。承擔全市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和教練員崗位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全市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工作。指導、組織體育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和服務保障工作。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運動槍支的監管工作。
(四)體育產業科。引導和參與推進全市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場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體育統計工作。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監管工作。
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黨建工作科)承擔。 [3] 

臨沂市體育局直屬單位

設有市體育運動學校、市體育總會秘書處、市競技運動管理中心、市水上運動管理中心、市體育中心、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等事業單位。

臨沂市體育局人員編制

紀檢監察、機關黨務工作者的職數和職級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臨沂市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6] 
2021年12月12日,入選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表揚獎勵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有功集體的通報表揚集體名單。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