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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財政局

鎖定
臨沂市財政局是臨沂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1] 
中文名
臨沂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臨沂市天津路與孝河路交匯處南200米路西城開大廈 [10] 
局    長
厲建梅 [2]  [15] 

臨沂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税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政策措施和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税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區)以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總全市財政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縣(區)預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負責全市税收政策管理。擬訂税收規範性文件及市級管理權限內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市税收保障機制。
(六)按照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市級財政專户以及資金。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八)負責制定全市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和制度,按照規定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彙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據市政府授權,履行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市級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以及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審核並彙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編制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五)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六)負責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開展財税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全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
(十七)承擔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理事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八)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九)負責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1.強化財政宏觀調控職能。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宏觀研究和有關財政制度政策設計,提高對財政經濟數據的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增強財政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與縣(區)收入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以下財政關係。深化市級預算管理改革,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按照分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加強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體系。
3.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二十二)關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住房改革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工作。配合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做好市級公房公車一體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管理、運維工作,承擔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相關信息數據的維護工作。
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接受市財政局指導和監督。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工作,承擔辦公用房、技術業務用房、市級幹部住房、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產,以及有關國有土地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和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市級公房公車一體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管理、運維工作,實現與財政等相關部門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 [3] 

臨沂市財政局領導分工

山東省臨沂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厲建梅(女) [16] 
山東省臨沂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一級調研員:牟玉善(正縣級) [17] 
山東省臨沂市財政局黨組成員、一級調研員:李軍 [18] 
山東省臨沂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市政府投融資服務中心副主任:劉愛田 [16] 
山東省臨沂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苗曉峯 [19] 
山東省臨沂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主任:宋加慶 [20] 
山東省臨沂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莊會興 [21] 

臨沂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調研室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開展財税政策調研和財政工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深化財税改革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掛黨建工作科牌子)。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財政人才隊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三)綜合科。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牽頭組織全市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相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擬訂促進土地整治方面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法規税政科。組織擬訂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承擔法治財政建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審核其他規範性文件中有關財政税收的條款。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研究提出實施全市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種增減、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以及對市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税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税和進口税收政策建議。起草税收規範性,承擔市級權限內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開展税費政策績效評價、税源調查、税費收入變化情況分析工作。負責全市税收保障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完善税收徵管政策措施,承擔市税收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預算科(掛基層財政管理科、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擬訂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指導縣(區)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組織審核、彙總年度縣(區)財政預算。組織編制全市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務預算(計劃)的編制、審核、批覆和信息公開等工作。組織彙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牽頭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縣(區)的轉移支付和預算管理指導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政策和辦法。負責全市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彙總編制全市和市級政府債務預算(計劃)並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務還本付息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擬訂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政策措施,評估、預警和監控縣(區)政府債務風險狀況。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信用評級、信息披露、項目確定等工作。承擔政府融資平台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考核市以下地方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國庫科。組織全市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和市級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財政國庫。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管理市級財政專户和預算單位賬户。負責市級財政國庫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編制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七)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擬訂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擬訂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市級單位政府採購計劃、合同備案和採購方式審批工作。組織編制市級購買服務計劃。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投訴處理、評審專家庫動態管理等工作,組織對集中採購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導縣(區)政府採購以及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八)經濟建設科(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牌子)。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能源、糧食和儲備、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基本建設投資政策。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擬訂促進資源節約、資源勘探、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林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九)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和政法經費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擬訂公務用車政策以及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擬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牽頭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統一着裝管理有關工作。
(十)教科文科。承擔教育、科技、宣傳、文化和旅遊、體育、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推進科技、教育資金管理機制改革。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牽頭擬訂人才發展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工作經費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財政政策及有關制度。承擔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具體事項,負責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醫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彙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牽頭承擔全市農民工就業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財政有關工作。
(十二)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牽頭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等涉農資金預算編制、資金分配及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涉農補貼管理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工作。
(十三)工商貿易科(掛政府引導基金管理科牌子)。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市場監管、大數據、軍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預算績效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支持工業轉型升級、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以及外貿和內貿流通等相關領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及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市級政府引導基金設立方案。對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經營運作進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市級政府引導基金收益安排建議。對縣(區)政府引導基金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理事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資產管理科。研究提出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牽頭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國企國資改革相關工作。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彙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負責擬訂市財政局履行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職責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
(十五)金融科(掛國有金融資本監管科牌子)。擬訂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關財政政策。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擬訂全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參與研究和擬訂地方金融宏觀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體制改革等相關政策。牽頭擬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承擔產權登記、資產評估和國有資本流轉等工作。承擔國有金融資本運行質量監測工作。審核所監管金融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及改制、上市、資本金變動方案。編制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監督相關金融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市財政局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地方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所監管金融企業股權董(監)事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制度,提出有關股權董(監)事、財務總監委派人選建議。審核所監管金融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報告。起草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情況報告。
(十六)預算績效管理科。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預算績效指標及標準體系,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和專家諮詢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績效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縣(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七)會計科。組織實施各類會計制度。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有關規章制度。按照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養和跟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負責有關行業黨建工作。
(十八)財政監督辦公室。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行質量有關工作。擬訂財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由人事科(黨建工作科)承擔。 [8] 

臨沂市財政局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據《山東省財政廳工作規則》和市財政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市財政局各項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依法行政,科學理財,民主決策,全面履行財政職能,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建設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財政機關。
第二章 領導職責
第三條 市財政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市財政局的全面工作。其他領導成員協助局長工作,並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獨立負責地行使職責。總會計師、總經濟師按分工協助局領導工作或受局領導委託負責有關方面專項工作。
第四條 局長因公外出期間,可委託副局長主持工作。其他局領導因公外出期間,其分管的工作按照AB角制度由相應的局領導代管,必要時由辦公室統一協調。
第五條 局分管領導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並受局長委託負責專項或其他方面的工作。對工作中重要情況或重大事項的處理,要及時向局長請示或報告。參加市委、市政府或上級會議,會議內容涉及全局性工作或重大財政問題的,要及時向局長彙報;涉及其他局領導分管業務的,應及時向其他局領導通報。有關會議文件、會議記錄要通過局辦公室分送相關局領導閲,交有關單位、科室辦理或存查。
第六條 各單位、科室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科室的工作負責。各單位、科室在局黨組統一領導下,在本單位、科室的職責範圍內開展工作,每項業務工作至少明確兩人負責,實行AB角制度。
第七條 對涉及多個單位、科室職責範圍的工作,主辦科室要主動與協辦單位、科室協商,協辦單位、科室要積極配合。
第三章 工作人員守則
第八條 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時刻銘記革命理想,牢記黨的宗旨,不斷增強擔當意識、創新意識、開拓意識。
第九條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準確執行財政政策,忠於職守,依法行政,嚴格按規定的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務。
第十條 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責任意識,熱情主動為單位、企業和羣眾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嚴格落實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制度。對單位、企業和羣眾提出的符合要求的事項,要認真辦理、按時辦結;對不符合要求的事項,要耐心解答、幫助完善,杜絕推諉扯皮,盡心盡力搞好服務。
第十一條 堅持不懈地加強學習,形成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的風氣。努力學習理論、政策和財政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第十二條 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實事求是,開拓創新,雷厲風行,講求效率,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加強團結,密切協作,做到工作上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擰成一股繩,團結一致幹事業。
第十四條 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徇私情,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厲行節約,艱苦奮鬥,反對奢侈浪費。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工作期間要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閒聊、不遲到、不早退,嚴禁上班時間玩手機、網上購物、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炒股、玩遊戲、吃零食、睡覺,不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十六條 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違反規定者,按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七條 模範遵守公共場所禁煙規定,自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和機關幹部形象。
第十八條 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嚴格執行保密制度規定,不失密、不泄密。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第十九條 市局會議分為局機關會議和全市性工作會議兩類。局機關會議包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全體幹部職工會議和專題會議等。全市性工作會議包括:全市財政工作會議、縣區財政局長會議以及市局各單位、科室召開的專業會議等。
第二十條 局黨組會議。由局黨組書記召集和主持,局黨組書記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託副書記召集主持。參加人員為局黨組全體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請不是黨組成員的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列席。會議召集人可以根據議題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局黨組會議議題由辦公負責收集。局各單位、科室需向局黨組會議彙報的事項,要提前3天向辦公室提出申請,並形成書面材料,以便安排研究。局黨組會議研究內部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問題和有關表彰、獎懲事項時,人事科科長參加,並形成會議紀要,由局黨組書記審定簽發。局黨組會議研究其他工作,辦公室要安排專人作好記錄,需要印發會議紀要的,辦公室整理後由局黨組書記審定簽發。
對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需督辦的事項,由辦公室向相關單位、科室發出督辦通知單,有關單位、科室要認真遵照執行,及時辦理,辦公室及時督查,並將落實情況向局領導彙報。
第二十一條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召集和主持,局長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託一名副局長召集主持。參加人員為局長、副局長和有關局領導,必要時可以擴大到相關副縣級幹部和科長。有關議題彙報人員列席。
第二十二條 全體幹部職工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託的其他局領導召集和主持,參加人員為全局幹部職工。
第二十三條 專題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其他局領導、辦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有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四條 全市財政工作會議。參加人員為市財政局全體幹部職工、局屬企業負責人、各縣區財政局局長等。一般每年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五條 全市縣區財政局長會議。參加人員為局領導和市局有關單位、科室負責人及各縣區財政局長。
第二十六條 財政專業會議。由市局各單位、科室具體組織安排。參加人員為會議組織單位或科室有關人員、縣區局的對口人員。
第二十七條 嚴格執行會議管理各項規定,提倡開合併會、開短會、開視頻會、講短話。能通過調研指導、現場辦公解決的事情一律不開會。
第二十八條 嚴格執行會議開支規定,嚴格控制參會人員,嚴禁提高食宿標準,不得組織與會議內容無關的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會議期間一律不安排宴請。會議現場佈置要簡樸,不擺花草水果、不製作背景板。
第二十九條 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紀律。按會議制度規定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要向會議召集人請假;要保持良好的會風,不得遲到、早退,維護好會場秩序。會議研究事項涉密的要增強保密意識,嚴格保守國家秘密。
第三十條 對市委、市政府和有關方面召開的會議,局長明確指定有關局領導或單位、科室負責人蔘加的,要嚴格按局長指示參加,不準缺席或找人替代。會後要及時彙報會議精神和貫徹意見及建議。
第五章 公文審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市財政局各類公文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公文起草、審籤按照《臨沂市財政局公文起草審籤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未經市委、市政府授權,不得向縣區黨委、政府直接行文。嚴格執行精簡文件各項規定,除規範性文件、指標類文件、政策性文件、請示報告類文件、工作指導類文件外,原則上不以局正式文件發文。嚴控資金分配指標文件數量,能合併下達的儘量合併下達,減少預算執行中追加、追減事項。提倡發短文,除事關長遠和全局發展規劃外,文稿字數原則上不超過3000字。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科室一律不允許直接受理外單位向市財政局報送的各類申請件,不得未經批准代表市財政局直接向申請單位答覆辦理意見。來文單位報送的各類申請件,一律先送局辦公室受理,由局辦公室登記,提出擬辦意見報局長批示,根據局長批示意見送發到有關領導和單位、科室辦理。對不按程序報送的,局領導、辦公室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條 以市財政局或局辦公室名義對系統內部發布的公文,除機要和人事方面文件外,原則上在臨沂市協同辦公系統上運行,不另行下發紙質文件。
第六章 休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有計劃地安排幹部職工休假,保障幹部職工的休息權利。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9] 

臨沂市財政局地理位置

地址:沂蒙路161號1中銀大廈

臨沂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臨沂市財政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2020年11月,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山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4] 
2020年12月22日,被授予“山東省愛國擁軍模範單位”榮譽稱號。 [5] 
2021年6月,被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6-7] 
2021年10月,臨沂市財政局行政政法科被表彰為“山東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12]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13] 
2022年3月,臨沂市財政局臨沂市財政事務服務中心被評選入圍“山東省工人先鋒號”對象公示名單。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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