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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臨沂市人民政府主管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綜合經濟部門。
2020年3月,獲得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攻堅克難獎”先進集體表彰。 [1] 
中文名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隸    屬
臨沂市人民政府
性    質
國家機關
負責區域
臨沂市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進行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彙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並監督其實施;監督國家價格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組織研究全市性的重大價格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擬訂全市投融資、計劃、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推動全市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根據市政府授權,牽頭辦理全市擬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股本變更事項的論證審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企業上市及非市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參與市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協調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規範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全市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和發展工作。
(五)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權限、申報、安排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市財政撥款建設項目和市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設基金;安排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負責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以及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問題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申報、安排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全市農村經濟、工業、能源、交通、高技術產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監督規劃的實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區域經濟聯合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和境內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全市縣域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供求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調控;編制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計劃;提出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綜合平衡全市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佈局,引導和調控市場。
(十)做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全市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全市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一)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招投標的規定、綜合性政策和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政府出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管理市物價局、市糧食局。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秘、督查督辦、會議組織、電子政務、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衞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活動的安排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協調。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有關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信息發佈;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組織系統內重大課題的調研;組織、參與、協調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負責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組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承辦機關法律事務。
(三)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佈局的建議;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社會規劃、區域規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佈局等有關前期論證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
(四)國民經濟綜合科
研究分析全市及國家、省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對策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標和政策,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擬訂並協調市級重要物資儲備計劃。
(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組織擬定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組織推進全市風險投資體制,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制;組織研究推動全市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參與全市性企業集團和市屬企事業單位整體改制的論證審理工作;負責全市小城鎮綜合改革的調研與指導工作;組織研究和協調指導全市城鎮醫藥衞生體制改革。
(六)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督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研究擬訂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安排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劃,協調指導專項建設資金和政策性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管理市基本建設基金,並提出安排意見。
(七)外經外資科(掛經濟合作與國內招商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外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研究國際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全市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重大政策;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江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年度計劃;申報全市外商投資和國外貸款重大項目;提出對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申報在境外的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申請辦理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口關税配額;負責有關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税確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對外招商項目名冊。研究擬訂全市經濟合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市際間經濟技術合作;組織協調全市國內招商引資工作和重大經濟技術洽談活動;負責市際間區域經濟協作組織及友好關係單位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
(八)地區經濟科(掛縣域經濟發展科牌子)
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及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組織擬訂全市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全市縣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綜合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措施。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和生態環境建設與整治、防災減災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審核保税區和各類開發區的設立。
(九)農村經濟科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政策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漁業等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小城鎮發展規劃;綜合協調農業利用外資重大項目有關工作;承擔有關項目的建設協調工作。
(十)工業與基礎產業科
研究新興工業化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分析預測產業現狀和發展趨勢;銜接平衡、彙總編制全市工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運輸的發展戰略、政策和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全市能源、交通發展規劃,提出有關重點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規劃有關重大項目局;監測和分析能源、交通發展建設狀況;提出全市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一)高技術產業科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和有關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彙總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工業性實驗和示範工程,提出市級高技術產精華資金使用意見;申報、安排高技術產業的重大項目,組織推動國民經濟新興產業的形成。
(十二)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提出有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全市社會發展規劃,彙總編制社會發展有關計劃;協調人口、勞動、就業、文化、教育、衞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法、民政、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三)財金流通科
研究分析市內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有關體制改革問題,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全市融資政策建議,參與證券發行、流通政策和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負責全市企業債券發行計劃的審核、上報;參與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監測和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提出全市內貿的發展戰略、規劃;編制市級糧食、棉花儲備計劃,指導、監督採購、儲備、輪換和投放;組織擬定全市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和調控市場;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協調工作。
(十四)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重點項目名單,參與項期研究和論證;監督檢查市重點項目、市級財政投資的重大項目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貫徹國家《招標投標法》,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招投標法規、規章並監督執行;研究擬訂必須招投標項目的範圍、規模和標準;依法對市重點項目、國家和省、市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十五)資本市場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資本市場的綜合改革與發展規劃,研究推進資本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承辦全市擬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及股本變更的誰審理工作;協調指導企業上市及非市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參與市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負責協調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規範監管工作;協調指導證券經營、產權交易等機構的改革與發展工作;協調指導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工作。
(十六)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市人事局組織實施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註冊登記和監督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與國防建設的關係,對國民經注是動員的重大問題提出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計劃;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黨務工作者的職數和職能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分工

主任:戚樹啓 [5] 
副主任:赫連海濤、高強 [3]  [7] 
徐天舒同志主持市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的工作,分管體制綜合改革科、醫改科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彭燕同志主持市服務業辦公室的工作,分管市開發性金融合作領導小組協調辦公室、對外合作科、財政金融貿易科、人事科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徐寶宏同志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經濟合作辦公室、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工作、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協調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唐桂武同志分管農村經濟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王樂偉同志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地區經濟與資源環境科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劉輝同志分管能源交通科、高技術產業科、社會發展科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王學峯同志主持市信息中心的工作,分管發展規劃科、國民經濟綜合科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李新忠同志抽調到北城新區協調推進辦公室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徐克同志協助彭燕同志分管對外合作科、財政金融貿易科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毛德坤同志協助彭燕同志分管市服務業辦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陳琳琳同志協助彭燕同志分管市服務業辦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周國樑同志協助徐天舒同志分管市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馬興初同志協助徐天舒同志分管市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陳向東同志主持市工程諮詢辦公室的工作,協助徐寶宏同志分管經濟合作辦公室、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張宗武同志協助王樂偉同志分管督查督辦落實工作,做好委交辦的工作。 [2]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薛其虎(掛職時間1年) [4]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迪鋒 [6]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0年3月,獲得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攻堅克難獎”先進集體表彰。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