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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林業局

鎖定
臨沂市林業局是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黨中央關於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8] 
中文名
臨沂市林業局
辦公地址
臨沂市北京路11號 [2]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胡發貴(黨組書記、局長) [14] 

臨沂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森林、草原(地)、濕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立法權限內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擬訂相關標準、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城鄉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指導森林城市創建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山區綜合開發。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擬訂全市防沙治沙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沙塵災害應急處置。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草原(地)、濕地資源的生態保護修復和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全市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草場管理和草原(地)生態修復治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指導、監督濕地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向市政府提出建設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區申報、審批建議,監督管理市級自然保護區。負責組織市域內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工作。審核報批市級風景名勝區,並組織風景名勝區內自然資源與人文歷史景觀保護、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承擔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提出全市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照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瀕危物種進出口。
(六)負責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生態林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林場設立、變更的初審申報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審核申報。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花卉、草種質量,審定林木良種。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和草原(地)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保護工作。
(七)承擔推進全市林業、草原(地)改革和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林權登記工作,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組織、指導和監督退耕還林工作。
(八)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市政府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依法依規承擔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九)落實林業和草原(地)生態補償制度。負責管理市級林業和草原(地)資金並監督國家、省和全市林業和草原(地)資金的使用。管理市級國有林業資產。審核申報林業基本建設項目。提出市級林業和草原(地)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地)統計工作。
(十)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地)系統科技、教育培訓、產業發展、外事和引用外資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地)、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全市生態安全。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較大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和草原(地)火險、火災信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協調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市區內澇治理、城市防汛工作。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關於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林業局負責食用林產品(含乾果和管轄範圍內的水果,下同)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6] 

臨沂市林業局領導分工

胡發貴:(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林業局全面工作,負責全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生產等工作。 [9-11]  [13-14] 
周茂永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幹部人事、機關黨建、紀檢、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團委、婦聯、意識形態、民族宗教、統戰、老幹部、林業產業發展與對外交流合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科技成果獎項申報等工作。分管局人事科、局機關黨委、局林業改革發展科。
張玉連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法制、普法、公務接待、財務、審計、督查、信訪、安全生產、政務公開、行政複議、宣傳、新聞發佈、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市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務中心。
李秀同志(副局長、三級調研員):負責全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林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承擔造林綠化工作、林業科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濕地資源修復保護、林業科學研究、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國有林場改革、森林公園保護、種苗花卉、基地品牌、經濟林等工作。分管局生態保護修復科、市森林濕地保護中心,聯繫蒙山生態定位站工作。
劉時才同志(黨組成員(掛職)):負責全市野生動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森林資源保護、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自然保護地管理和林業行政執法等工作。分管局森林資源保護科、局自然保護地管理科和市林業執法支隊。 [1-2]  [5]  [14] 

臨沂市林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值班、檔案、安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全市林業和草原(地)資源重大課題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在立法權限內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組織、指導林業、草原(地)普法、宣傳工作。監督、協調林業、草原(地)行政執法。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和國有林業資產。落實林業和草原(地)生態補償制度。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使用。編制市級林業部門預算,提出市級林業和草原(地)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地)統計工作。
(二)人事科(掛黨建工作科牌子)。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生態保護修復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組織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劃。組織、指導實施全市森林、草原(地)、濕地資源的生態保護修復。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退耕還林還草、城鄉綠化、森林城市建設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監督與管理。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發展。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指導、監督古樹名木、珍稀樹木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全市林木種苗、花卉、草種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良種基地和苗圃建設。承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等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森林資源保護科。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管理、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木材檢查站的規劃、申報與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地管理,承擔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政管理隊伍建設。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和預測預報。承擔市政府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負責食用林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以及職責範圍內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管。指導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與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五)林業改革發展科。擬訂林業和草原(地)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審查林業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指導境外森林資源開發與合作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林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有關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林業和草原(地)資源科學研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與推廣工作。承辦林業和草原(地)科技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科技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林業先進技術與智力引進。審核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地)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林地、林權流轉交易。組織、指導林權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林權登記工作。組織調處合同糾紛,協同調處林權權屬糾紛。組織、指導林下經濟發展工作。指導、監督政策性森林保險、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建設。
(六)自然保護地管理科(掛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牌子)。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草原(地)、濕地、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自然保護地內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設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區申報、審批建議,監督管理市級自然保護區。負責組織市域內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的申報工作。審核報批市級風景名勝區,並組織風景名勝區內自然資源與人文歷史景觀保護、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承擔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市重要濕地名錄和保護範圍。承擔濕地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承擔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承擔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方面相關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由人事科(黨建工作科)承擔。 [3]  [7] 

臨沂市林業局所獲榮譽

2018年4月,獲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4] 
2022年8月,入選全國綠化先進集體表彰名單。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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