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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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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教育局,是臨沂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臨沂市上海路與蒙河路交匯處。 [8] 
中文名
臨沂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臨沂市上海路與蒙河路交匯處

臨沂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教育工作有關規定、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縣區、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
(四)統籌規劃中等及以下學校佈局;負責普通高中、職業中專(高中)的設立、撤併、更名等事宜的審核工作;負責民辦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等事宜的評估、審核。
(五)會同有關部門對非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立、佈局調整進行考察、評估、審核和報批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和管理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辦法、規定;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管理機關和直屬學校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專項經費、國有資產和財務審計。
(七)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學校的機構編制標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協同有關部門落實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外籍教師管理工作。
(八)負責直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配備、管理直屬學校領導班子。
(九)管理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十)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項目。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組織實施大中專、成人中專、高教自學等報名、考試及高中會考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及信息系統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三)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以及學校的國防、體育、衞生、藝術、電化教育等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6] 

臨沂市教育局領導分工

局長:梁紹偉 [1]  [10]  [12] 
丁成建同志:分管職成教科工作(民辦教育與繼續教育辦公室)。
副局長:張國富 [9]  、邵長滿 [11] 
杜以堅同志:協助陳海玲同志工作,分管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學校黨建與宣傳教育科(黨建工作科、高等教育科)、機關黨委工作。
張愛花同志:分管規劃財務科、教育工會、教育考試中心、學前教育辦公室工作。
陳景山同志:分管基礎教育科(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教科研中心工作。
梁繼修同志:分管學校安全管理科、教學儀器站工作。
吳廣江同志:協助陳海玲同志分管人事工作,分管教師工作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電教館工作。
梁培方同志:主持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周揚山同志:分管辦公室(綜合改革科)、教育政策研究科、學生資助中心、圖書代辦站工作。
韋國慶同志:分管政策法規科工作,協助杜以堅同志分管機關黨委工作。 [2] 

臨沂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綜合改革科牌子)。組織協調局(委) 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辦、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牽頭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教育改革和教育協作交流工作。負責教育調研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教育體制改革工作。
(二)人事科(掛教育人才工作科牌子)。負責局(委)機關、直屬單位(學校)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局直屬學校校長的管理、選聘、職級評定、培訓、交流、監督以及校長後備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育人才信息服務。指導教育對外開放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全市中外合作辦學、出國留學、來華留學、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對外漢語推廣工作。承擔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和外籍教師管理工作。負責局(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老幹部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編制下達全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對負責管理的學校、直屬單位基建投資計劃編制和基建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統籌規劃中等及以下學校佈局,推動貧困村學校、幼兒園規劃實施。按規定承擔全市相關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調整等事宜的評估、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直屬學校經費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教育援助資金、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協調擬訂國家助學、學生資助有關政策,指導學生資助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負責規範全市教育收費管理工作。協調實施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掛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牌子)。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重點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工作。參與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定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標準,指導監督辦學辦園行為。指導全市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協調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關工作。擬訂基礎教育教學和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擬定全市高中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校的德育、體育、衞生健康、藝術(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師資培訓和科研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和監測工作,擬定改善學生體質、提高學生素質的相關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負責直屬學校的業務指導。協調指導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學校軍訓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掛民辦教育與繼續教育辦公室牌子)。負責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全市普通中專、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擬定相關發展規劃和評估標準,負責教學管理、專業設置與調整工作。組織、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職業教育教學科學研究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指導職業院校條件裝備工作。指導、組織全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活動。負責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教育工作,負責社區教育工作。指導面向中小學生的民辦非學歷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工作。承擔中等職業學校、成人學校設置審批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區教育工作。
(七)教師工作科(掛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參與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師招聘、培養、培訓和師德建設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以及教師考核工作。負責教師交流、支教教師選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師在我市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各級各類學校、新聞媒體以及公共服務行業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進行教育督導,擬訂相關規劃和方案。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協調和指導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檢查、評估工作。負責對全市教育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對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項調研指導,向同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和提出建議。
(九)學校安全管理科。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全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安全保衞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系統突發事件預案,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負責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學校防範和處置邪教問題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危機事件進行及時處置,會同有關部門及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學校的穩定工作。
(十)學校黨建與宣傳教育科(掛黨建工作科、高等教育科牌子)。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研究擬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市屬高校基層黨建工作,做好市屬高校黨員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配合推進教育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協調駐臨高校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市屬高校(含民辦學校)的統一戰線和羣眾工作。做好全市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承擔全市抵禦和防範校園傳教滲透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理論宣傳、新聞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地方高等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指導高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工作。負責局(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團委、婦委會等羣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由學校黨建與宣傳教育科(黨建工作科、高等教育科)承擔。 [7] 

臨沂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3]  [5] 
2021年6月,臨沂市教育局直屬機關黨委被授予“山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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