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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城市管理局

鎖定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臨沂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5號)和《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臨發〔2010〕4號)、《關於臨沂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臨發〔2014〕23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中共臨沂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等10個部門單位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辦字〔2019〕31號)等文件,設立臨沂市城市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3] 
中文名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
辦公地址
金雀山一路中段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朱鳳華 [7] 
主管單位
臨沂市人民政府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市容環境衞生、園林綠化、數字化城市管理以及有關城市地下空間管理、公共空間秩序管理、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立法權限內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市政設施管理維護的指導工作。負責全市城市污水、污泥處理的處置管理、監督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防汛工作。
(三)擬訂全市環境衞生工作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環境衞生管理的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處置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全市大型垃圾處置設施建設的指導工作。負責開展全市環衞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工作。負責全市環衞企業的資質管理。
(四)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擬訂園林綠化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城市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建設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負責佔用城市園林、綠地和城市建設項目中園林綠地率的審核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城市生態發展、環境治理規劃。指導全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城市園林植物保護工作。
(五)擬訂全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運行規範和監督評價辦法。負責全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系統和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對各縣區(開發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户外廣告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大型經營性户外廣告的批後管理、招標、拍賣等工作。指導全市户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
(七)負責有關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和有關城市地下空間管理工作。
(八)參與編制中心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負責社會公共停車設施和利用政府資源設置的公共停車設施的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公共停車設施的信息採集、停車設施管理平台及停車誘導系統的運行、管理及維護工作。
(九)履行下列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責.
1.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公積金方面除外)。
2.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限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產生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軒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户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6.依法實施與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指導各縣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城市管理職責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綜合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
(十一)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本行業轉變政府職能。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以羣眾滿意為標準,努力消除“城市病”。堅持依法治理,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堅持權責一致,明確城市管理和執法職責邊界,理順層級權責,制定權力清單、落實執法責任,合理界定市區兩級城市管理部門職責分工,推動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創新管理模式,強化源頭治理,綜合運用規劃引導、市場運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加強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積極發揮市場作用,吸引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管理,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公共交通、便民服務設施等的市場化運營。加強城市管理隊伍建設,健全城市管理地方法規體系和標準規範,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 [4]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領導分工

(一)局長:朱鳳華同志 [6-7] 
(二)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孫欽剛同志
1. 負責組織人事工作;
2. 負責“第一書記”“紅領書記”“幹部下基層”“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相關工作;
3. 負責城市管理法規規章和標準擬定、普法宣傳工作;
4.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審理、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糾紛處理、公職律師辦公室、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制度建設以及規範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5.統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和執法保障工作;
6. 負責市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7. 負責內部綜合考核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科(掛黨建工作科牌子)、政策法規科
分管單位:市城管執法支隊
(三)黨組成員、市園林環衞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張世彬同志
1.統籌全市城鄉環衞一體化工作、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和全市環境衞生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2. 統籌全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3. 負責全市環境衞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的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
4. 負責指導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糞便垃圾)、建築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和大型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工作,開展全市環衞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和環衞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5.負責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全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城市園林植物保護等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綠地和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6. 負責公園、廣場管理工作;
7.主持市園林環衞保障服務中心全面工作。
分管科室:環衞園林管理科
分管單位:市園林環衞保障服務中心
(四)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孟慶餘同志
1. 統籌市政管理工作;
2. 統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和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民生保障、便民服務設施(含“亭棚屋廈”)管理工作;
3. 負責指導全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城市照明和景觀亮化管理工作;
4. 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工作;
5. 負責城區防汛抗旱和防震減災工作。
分管科室:市政管理科(掛城市防汛辦公室牌子)
分管單位:市市政管理服務中心
(五)黨組成員、副局長宗方才同志
1.統籌市縣兩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市容市貌、環境秩序等集中整治工作,組織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和重大、疑難案件查處工作,組織開展專項執法工作,處置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突發性事件;
2. 負責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含協管員)規範化管理和紀律作風建設;
3. 負責指導全市户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市規劃區內大型經營性户外廣告的批後管理、招標、拍賣等工作和户外廣告整治(含亂貼亂畫“野廣告”)工作;
4.負責紀檢監察、行風建設、信訪和內部效能、隊容風紀督察工作。
分管科室:執法協調科(掛户外廣告管理科牌子)、督察工作辦公室
(六)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剛同志
1. 統籌機關行政管理(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綜合會議等)、政務公開、集資建房住宅小區(家屬院)創城環境整治工作;
2. 負責機關行政、文秘、檔案、信息宣傳、保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3. 負責意識形態工作和城市管理文化建設;
4. 負責財務管理(含內部審計和固定資產管理)和“雙招雙引”工作;
5. 負責國家安全和統一戰線工作;
6. 負責黨建、羣團、精神文明建設(含文明單位創建)、民族宗教、扶貧救助、優撫工作。
分管科室:辦公室(掛財務科牌子)、機關黨委
(七)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海濱同志
1.統籌全市城市管理行業信息化建設;
2.統籌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衞生城市等創城迎評工作,牽頭負責市局創城有關工作;
3. 統籌負責市委、市政府對市城管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有關工作;
4.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工作,監督全市城市管理問題整改和12345、12319熱線市民投訴舉報工作;
5.負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城市管理綜合考核工作;
6. 負責城市停車設施(含電動汽車充電樁)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應急管理、維穩、平安臨沂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反邪教)、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分管科室:督導考核科
分管單位: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中心
領導班子成員在完成分工範圍內工作的同時,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 
(八)副局長劉劍同志 [8]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科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問發佈、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各項建設、維護和其它資金的管理。負責城市管理隊伍專用裝備的計劃編制、配置、更新工作。
(二)人事科(掛黨建工作科牌子)。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在立法權限內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城市管理規範性文件的審查。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法律文書的擬訂和執法資格的審查。負責對在城市管理中發現的涉及違反住建、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水利、交通運輸管理等方面的審批、監管事項向有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和參與處理意見。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
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優化權力運行流程。
(四)督導考核科。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考核工作。負責監督全市城市管理問題整改和市民投訴舉報辦理工作。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工作,對各縣區(開發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考核。牽頭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環衞園林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環境衞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衞生行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環境衞生重大整治活動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處置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大型垃圾處置設施建設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環衞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負責擬訂園林綠化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城市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建設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負責佔用城市園林、綠地和城市建設項目中園林綠地率的審核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城市生態發展、環境治理規劃。指導全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城市園林植物保護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掛城市防汛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全市市政管理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範性文件。指導全市城市道路、橋樑、內河道、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處
理等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有關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和有關城市地下空間管理工作。負責停車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防汛工作。
(七)執法協調科(掛户外廣告管理科牌子)。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和重大、疑難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活動。負責綜合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工作聯繫。牽頭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突發性事件處置管理。負責擬訂全市城市規劃區內户外廣告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編制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照明、樓宇亮化和户外廣告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城市照明和樓宇亮化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大型户外廣告批後管理,組織實施公共户外廣告資源招標拍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户外廣告和亂貼亂畫“野廣告”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各縣區的户外廣告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由人事科(黨建工作科)承擔。 [4]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2022年2月,被表彰為2021年山東省防汛抗洪表現突出集體。 [5]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地理位置

地址:金雀山一路中段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