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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司法局

鎖定
臨沂市司法局是臨沂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縣級。
臨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臨沂市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省委關於全面依法治省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4] 
中文名
臨沂市司法局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縣級
現任領導
陳霖

臨沂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瞭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3.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審查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4.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清理、編纂市政府規章工作,對地方性法規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見。承擔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對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5.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6.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7.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8.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仲裁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10.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11.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有關裝備和警車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12.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人。負責協同推進司法行政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4.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3] 

臨沂市司法局領導分工

局長: 陳霖 [5] 
劉玉國 黨組副書記 [6] 
劉茂廣 副局長 [8] 
黃偉 副局長 [7] 
劉飛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法治宣傳、公證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一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沂蒙公證處。
吳興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複議科(對外使用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名稱)、行政應訴科。
王廷喜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合法性審查、規範性文件管理和地方立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立法科,備案審查科。
李興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司法所建設、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管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掛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牌子)、社區矯正工作科。
劉江厚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和幹警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老幹部、羣團、計劃生育、派駐第一書記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掛警務科牌子)、黨建工作科。
張學山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司法鑑定、仲裁、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市司法局派駐市政務大廳窗口服務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二科、臨沂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市司法局派駐市政務大廳窗口工作。
孫健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法制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執法監督科(對外使用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名稱)、市法制服務中心。
劉元迅 副縣級幹部:協助劉玉國同志分管辦公室工作。
李偉 調研員:協助張學山同志分管司法鑑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公利華 調研員:協助牛兆英同志分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工作。
徐廣雲 副調研員:協助劉江厚同志分管老幹部、黨的建設、羣團和計劃生育工作。
李瑞靜 副調研員:協助李興華同志分管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司法所建設、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管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工作。
邵澤玉 副調研員:協助王廷喜同志分管立法、備案審查工作。
程正果 副調研員:協助牛兆英同志分管法治調研督察工作。
邢計曉 副調研員:協助孫健同志分管行政執法監督、法制服務工作。
劉洪濤 市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協助劉飛同志分管法治宣傳、公證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陳韶華 市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辦公室黨支部書記:協助劉玉國同志分管律師工作。 [2] 

臨沂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外事、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及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和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基本建設計劃申報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掛市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組織編寫和審定全市統一使用的普法教材;組織開展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承擔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律師管理科
監督管理全市律師機構;負責全市律師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律師協會。
(四)公證管理科
監督管理全市公證機構;負責全市公證員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公證協會。
(五)基層工作科
指導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和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基層司法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和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指導、監督市人民調解員協會和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市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
擬訂全市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承擔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管理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司法行政理論研究工作;牽頭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人民監督員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培訓、抽選、考核、獎懲、履職保障等工作;集中承擔本部門行政處罰相關職責。
(九)司法鑑定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執業活動;指導全市司法鑑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誠信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發、推廣和應用工作;指導、監督市司法鑑定協會。
(十)人事科(掛警務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公證、律師系列的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承辦協管縣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人的有關事項;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十一)司法考試工作科
負責組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國家司法考試培訓工作。
(十二)市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
政治處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掛警務科牌子)、司法考試工作科承擔。
臨沂市法律援助中心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受理全市影響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並指派執業律師及其他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負責法律援助工作宣傳以及與法律援助有關的其他工作。
臨沂市沂蒙公證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規定,負責在執業區域內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公證服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