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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鎖定
臨沂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5年2月25日正式掛牌成立,為市政府直屬正縣級特設機構,根據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機關下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企業改革與規劃發展科(市國有企業兼財務監督與審計評價科並破產工作辦公室)、財務監督與審計評價科、考核分配科、產權管理科、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科、組織人事科、董事監事工作科(市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辦公室)、紀委。 [4] 
中文名
臨沂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成立時間
2005年2月25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文件。
(二)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按照權限管理市直部門(單位)舉辦的國有企業。
(三)負責擬訂優化市屬國有資本佈局結構的規劃,提出市屬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產業及企業重組整合的方案,推動國有資本有序進退。
(四)負責市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按照權限承擔組建、改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有關工作。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承擔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五)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所出資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審批所監管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權限,決定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六)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所監管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按出資比例委派董事。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按照管理權限和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免。指導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
(七)參與制定市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提出所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監督所出資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市屬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年度和任期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完善經營管理者激勵制度。
(八)監測市屬國有資本運營質量,監督企業財務狀況。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財務等重大信息公開。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監督國有資產進場交易。依法對縣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負責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按照權限對違規決策經營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負責人實施責任追究。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進一步推進職能轉變,取消、下放、規範整合部分監管事項,強化依法、分類、陽光監管,優化監管流程,重點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有效防範國有資本流失,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和服務質量。 [3] 

臨沂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委辦公室牌子)  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息、檔案、財務、安全保衞等工作;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承擔機關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綜合調查研究工作;承擔黨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化建設。
(二)企業改革與規劃發展科(掛市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工作辦公室牌子)
提出全市國有企業改革、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佈局和結構調整;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與規劃;承擔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推進市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富餘人員分流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市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工作辦公室的有關工作;承辦委機關法律事務,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研究國有資產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重大問題;聯繫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縣區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工作。
(三)財務監督與審計評價科
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財務監督;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
(四)考核分配科
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財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和職工福利保障。
(五)產權管理科
研究分析和提出完善全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承擔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市屬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審核市屬企業產權變動和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
(六)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科
擬訂推動所監管企業資本運營工作的指導意見;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
(七)組織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外事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及其後備隊伍建設;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檔案管理和出國審批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所監管企業宣傳和新聞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協調所監管企業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承擔市國資委團委的日常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統戰工作;負責處理所監管企業人民羣眾來信來訪,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的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落實所監管企業離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八)董事監事工作科(掛市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辦公室牌子)
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董事會建設。
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日常工作由組織人事科承擔。
市國資委紀委,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1] 

臨沂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現任領導

韓冬梅 市國資委主任 [2]  [5-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