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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黨支部

鎖定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規定: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黨員組織關係不轉接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
中文名
臨時黨支部
定    義
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支部
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黨員組織關係不轉接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
臨時黨支部主要組織黨員開展政治學習,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等,一般不發展黨員、處分處置黨員,不收繳黨費,不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和進行換屆。
臨時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由批准其成立的黨組織指定。
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後,臨時黨支部自然撤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