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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出廠價格
鎖定
臨時出廠價格原則
制定臨時出廠價格的原則是:成本利潤率不得超過5%,臨耐出廠價格高於全國統一定價的幅度不得超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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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出廠價格產品範圍
制定臨時出廠價格的產品範圍。第一,小央統一定價分為以下三種類型,一是全國統一的出廠價格,如前所述的鋼鐵產品、機械產品等。二是全國統一分區定價,如電力價格是中央統一制定的,但價格不是全國一價,同一用電性質的電價京津唐電網、河北省南部電網、東北電網等不是一個電價水平;原油的價格因資源條件不同、成本各異,也按不同油田制定了不同的原油出廠價格。三是有的產品中央統一定價只適用於;指定企業,非指定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不執行中央統一定價,如煤炭出廠價格,中央只定統配煤礦和重點煤礦的價格,其它煤礦生產的煤炭價格則執行各級地方定價或企業定價,建材產品中的玻璃、水泥及某些化工產品等也是採用這種價格形式。第二,符合制定.臨時出廠價的只是中央統一定價的第一種形式中的中小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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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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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臨時出廠價格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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