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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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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是臨夏回族自治州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臨夏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所屬部門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臨夏回族自治州

臨夏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州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州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州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州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州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規定對全州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履行雙重管理職責,監督管理州級非煤礦山和危化救援隊伍。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全州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州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省屬在臨企業和州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應急管理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加強、優化、統籌全州應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州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
1.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州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2.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州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州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提出建議或作出決定。承擔全州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協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州自然資源局、州水務局、州地震局、州氣象局、州林業和草原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州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州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州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洪澇災害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州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州應急管理局可根據相關部門的提請,以州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全州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州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州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州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州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全州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州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 

臨夏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應急救援科
3、教育訓練科(政策法規科)
4、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科
5、綜合協調科
6、防災減災科 [3] 

臨夏回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馬維茂 [5] 
副局長:馬效龍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