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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純

鎖定
墨家鉅子,也稱腹或腹䵍(兩字合為一字)。 [1]  腹純的兒子殺了人,秦惠王欲敕免,腹純不同意秦惠王的恩賜,然後殺了他的兒子。割捨所偏愛的來履行大義,可謂大公無私。
本    名
腹純
別    名
腹䵍
所處時代
戰國時期

目錄

腹純原文

《鉅子殺子》:墨者有鉅子腹純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純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純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鉅子可謂公矣。

腹純譯文

墨家有個有學問的人腹純居住在秦國,他的兒子殺了人,秦惠王説:“先生(腹純)已經年老了,沒有其他孩子,我已經命令官吏不要處死他了,先生(腹純)因為這個也該聽我的了。”腹純對答説:“墨家有規定:‘殺人的人應該被處死,傷人的人應該被判罰。’這就是用來禁止殺人傷人的。禁止殺人傷人,是天下大義的事。大王即使因為我年老而恩賜我,命令官吏不要處死他,我也不能不履行墨子的規定”。腹純不同意秦惠王的恩賜,然後殺了他的兒子。孩子都是人們所偏愛的。割捨所偏愛的來履行大義,這位有學問的人可以説是大公無私啊。
參考資料
  • 1.    陶滔等主編. 樹人文庫 環境道德故事[M]. 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 2005.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