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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損傷

鎖定
腎臟損傷約佔所有泌尿生殖道損傷的65%左右。原因有鈍性損傷(80%)、貫通傷(戰爭期間及高犯罪地區增加)以及醫源性損傷(由於手術、體外震波碎石或腎活檢),開放性腎損傷往往伴有腹內其他臟器損傷併發症包括出血不止、尿外滲膿腫形成和高血壓。腎臟位置較深且有脂肪囊和周圍組織結構的保護,受傷機會較少。腎臟損傷多由火器傷、刺傷以及局部直接或間接暴力所致。依創傷的程度分為挫傷撕裂傷、碎裂傷和腎蒂傷4種類型。
中文名
腎臟損傷
別    名
腎損傷

腎臟損傷病因

腎區受到直接打擊,傷員跌倒在堅硬的物體上,或被擠壓於兩個外來暴力的中間。
2.間接暴力
人自高處跌落時,雙足或臀部着地,由於劇烈的震動而傷及腎臟。
3.穿刺傷
常為貫通傷,可以損傷全腎或其一部分,一般均伴發腹腔或胸腔其他內臟損傷
4.自發破裂腎
也可無明顯外來暴力而自發破裂,這類“自發性”的腎破裂常由於腎臟已有病變,如腎盂積水腫瘤結石慢性炎症等所引起。

腎臟損傷分類

根據腎損傷的嚴重程度可以分為:
1.腎輕度挫傷
損傷僅侷限於部分腎實質,形成實質內瘀斑、血腫或局部包膜下小血腫,也可涉及腎集合系統引起少量血尿。由於損傷部分的腎實質分泌尿液的功能減低,故很少有尿外滲。一般症狀輕微,癒合迅速。
是腎實質挫裂傷,如伴有腎包膜破裂,可致腎周血腫。如腎盂、腎盞黏膜破裂,可見明顯的血尿。但一般不引起嚴重的尿外滲。經內科治療,大多可自行癒合。
3.腎全層裂傷
腎實質嚴重挫傷時外及腎包膜,內達腎盂、腎盞黏膜,此時常伴有腎周血腫和尿外滲。如腎周筋膜破裂,外滲血尿可沿後腹膜外滲。血腫若破入集合系統,則引起嚴重的血尿。有時腎一極可完全撕脱,或腎完全裂傷呈粉碎狀。這類腎損傷症狀明顯,後果嚴重,均需急診手術治療。
4.腎蒂損傷
腎蒂血管撕裂時可致大出血、休克。如腎蒂完全斷裂,傷腎甚至可被擠壓通過破裂的橫膈進入胸腔。鋭器刺傷腎血管可致假性動脈瘤、動-靜脈瘻或腎盂靜脈瘻。對沖傷常使腎動脈腹主動脈開口處內膜受牽拉而破裂,導致腎動脈血栓形成,使腎失去功能。
5.病理性腎破裂
輕度暴力可使已有病理性改變的腎破裂,如腎腫瘤腎積水腎囊腫腎積膿等。有時暴力甚至不被察覺,稱為自發性腎破裂自發性腎破裂。 [1] 

腎臟損傷臨牀表現

1.腰部外傷
有下位肋骨骨折、腰部疼痛及腰肌緊張。多伴肉眼血尿,腎蒂斷裂者可無血尿。開放傷則可由傷口滲出尿液。
2.局部腫塊
傷側腰部或腹部出現腫塊。
3.休克
傷情嚴重、出血多時可出現失血性休克
早期休克可由於劇烈的疼痛所致,但其後與大量失血有關,其程度依傷勢和失血量而定。除血尿失血外,腎周筋膜完整時,血腫侷限於腎周筋膜;若腎周筋膜破裂,血液外滲到筋膜外形成大片的腹膜後血腫;若腹膜破裂,則大量血液流入腹膜腔,使病情迅速惡化。凡在短時間內迅速發生休克或快速輸血2單位後仍不能糾正休克時,常提示有嚴重的內出血遲發性出血常見於傷後2~3周,偶爾在2個月後亦可發生,常常由於腎包膜下血腫保守治療後偶發腎包膜破裂引起。 [1] 
4.血尿
絕大多數的患者都有此症狀,血尿量的多少與腎臟損傷的程度和範圍成正比。大多為損傷後立刻出現,但亦可在損傷初期血尿停止後2~3周內再度出現繼發性血尿。

腎臟損傷檢查

1.X線檢查
腹部平片可見下位肋骨或腰椎橫突骨折,腎區陰影增大,靜脈腎盂造影可見腎臟形態增大,腎盂、腎盞充盈缺損,腎臟不顯影或造影劑外溢可明確腎臟損傷的情況。
可瞭解腎臟的形態,損傷的類型,腎周圍血腫及尿外滲的範圍等情況。
3.腎動脈造影
可瞭解傷腎血運及有無腎動脈損傷或栓塞。

腎臟損傷診斷

診斷需要詳細的病史、體格檢查、特殊的實驗室檢查X線檢查。查明損傷的機制很重要,任何提示腎臟損傷的臨牀表現(例如安全帶的印痕、腰部挫傷、低位肋骨骨折)、開始的血壓和紅細胞壓積以及出現血尿。診斷從X線檢查、密切觀察病情或手術探查着手。所有血流動力學穩定的患者都應該進行放射照相檢查,以準確地評估腎臟損傷的程度。除非是鈍性損傷後,血壓平穩、鏡下血尿並且沒有腰部損傷的臨牀表現的成年患者。

腎臟損傷治療

1.防治休克
無論有無休克,入院時均應儘快建立輸液通道,鎮靜止痛,絕對卧牀休息。有休克者多系傷情嚴重,在抗休克的同時抓緊檢查,確定傷情,酌情予以相應處理。
適於腎挫傷或輕度撕裂傷。包括絕對卧牀休息、抗感染、應用止血藥物等。嚴格限制活動至少2周,保持大使通暢,預防呼吸道感染,避免腹壓突然增高導致繼發性出血。
3.手術治療
(l)手術指徵 ①開放性腎臟創傷;②伴有腹內臟器傷,或疑有腹腔內大出血或瀰漫性腹膜炎;③抗休克治療血壓不能回升或升而復降,提示有大出血;④尿路造影等客觀檢查提示有明顯造影劑外溢,有較大腎實質破裂或腎盂損傷;⑤腎動脈造影顯示有腎動脈損傷或栓塞;⑥非手術治療過程中腎區腫塊不斷增大,肉眼血尿持續不止,短期內出現嚴重貧血;⑦明顯腎周圍感染。
(2)手術方式 先控制腎蒂,制止出血,清除腎周圍血腫尿外滲後再探查處理腎臟。①腎臟裂傷修補術 腎臟裂傷範圍較侷限,整個腎臟血運無障礙者予以修補;②腎臟部分切除術 腎的一極嚴重損傷,其餘腎組織無損傷或雖有裂傷但可以修補者;③腎血管修補或腎血管重建術 腎蒂血管撕裂、斷裂、血栓形成者;④腎切除術 腎臟嚴重碎裂傷無法修補者,嚴重腎蒂傷血管無法修補或重建者;腎損傷後腎內血管已廣泛血栓形成者;腎臟創傷後感染、壞死及繼發性大出血者。注意在傷腎切除前,必須明確對側腎臟功能良好,方可進行切除。
參考資料
  • 1.    吳肇漢,秦新裕,丁強. 實用外科學 下 第4版[M]. 北京:人民衞生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