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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電價

鎖定
為了提高火電行業、水泥行業等重點污染企業脱硝的積極性,國家發改委出台了脱硝電價補貼政策,對安裝並正常運行脱硝裝置的企業,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核,試行脱硝電價。
中文名
脱硝電價
定    義
電價補貼政策
頒佈部門
國家發改委
目    的
提高火電行業、水泥行業等重點污染企業脱硝的積極性

脱硝電價補貼標準

2013年9月,國家發改委將將燃煤發電企業脱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分錢。同時,對採用新技術進行除塵設施改造、煙塵排放濃度低於30mg/m3(重點地區低於20mg/m3),並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除塵成本予以適當支持,電價補償標準為每千瓦時0.2分錢。上述價格調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執行。 [1] 

脱硝電價產生效應

脱硝電價的試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火電、水泥等重點行業安裝並投運脱硝裝置的積極性。

脱硝電價脱硝電價現狀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在近日發佈的《2012年上半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及全年分析預測報告》中指出,目前我國試行的0.8分/千瓦時的脱硝電價補貼無法彌補火電廠額外成本負擔,有進一步上調的需求。記者瞭解到,目前環保部聯合發改委已完成對全國重點地區火電廠脱硫脱硝進展情況的摸底調查,認為火電脱硝電價補貼調整面臨着現實緊迫性。
《2012年上半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及全年分析預測報告》顯示,目前發電企業同步建設脱硝設施的單位總成本約為1.2分/千瓦時,技改加裝脱硝設施的單位總成本約為1.5分/千瓦時,而目前的脱硝試點電價僅為0.8分/千瓦時,難以彌補脱硝運營成本和投資,因此電廠建設運營脱硝設施積極性不高。
國家發展改革委擴大燃煤電廠脱硝電價試點範圍
為鼓勵電力企業建設和運行脱硝設施,減少氮氧化物排放,促進環境保護,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於擴大脱硝電價政策試點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 [2] 
通知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將脱硝電價試點範圍由現行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燃煤發電機組,擴大為全國所有燃煤發電機組。脱硝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8釐錢。發電企業執行脱硝電價後所增加的脱硝資金暫由電網企業墊付,今後擇機在銷售電價中予以解決。 [2]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及時對已安裝脱硝設施的燃煤機組執行脱硝電價,調動發電企業脱硝積極性;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發電企業脱硝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管,督促發電企業提高脱硝效率。 [2] 
據悉,為提高發電企業脱硝積極性,2011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燃煤發電機組試行脱硝電價政策,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上海、浙江、江蘇、福建、廣東、海南、四川、甘肅、寧夏等14個省(區、市)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的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在現行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8釐錢,用於補償企業脱硝成本。此項措施對氮氧化物減排發揮了重大作用。2012年上半年,全國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出現同比下降0.24%;全國脱硝機組平均脱硝效率40.3%,較2011年同比提高16.1個百分點。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