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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同

鎖定
胡祖同(1888~1936)字孟嘉,浙江鄞縣(今寧波)人,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生。畢業於英國伯明翰大學,獲商科碩士。1921年進入交通銀行,任滬行副經理,後升任經理。1928年任上海市銀行理事、上海銀行公會主席委員。同年參與發起上海商業聯合會,並任公債委員會委員。11月交通銀行改組後,任董事兼總經理。1931年參與發起創辦中國企業銀行,任董事。1933年辭去交通銀行總經理職,任中央銀行國庫局局長。另任新華信託儲蓄銀行常務董事、國華銀行監察人、中國國貨銀行董事、全國公債和銀行幣制委員會委員等職。1932年“一·二八”事變後,與李銘等發起設立上海銀行業同業公會聯合準備委員會,任常務委員。1935年兼任中國實業銀行總經理。1936年6月因病去世。著作有《經濟概要》等。 [1] 
中文名
胡祖同
籍    貫
浙江鄞縣(今寧波)
出生日期
1888年
逝世日期
1936年6月
畢業院校
英國伯明翰大學
參考資料
  • 1.    劉平著,民國銀行家論社會責任,上海遠東出版社,2017.07,第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