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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分治

鎖定
胡漢分治是十六國時期少數民族政權分別統治漢族及少數民族的制度。始於漢國。劉聰在位時,置左、右司隸,各領户二十餘萬,萬户置一內史,採用中原封建統治方式統治漢族人民;又在大單于之下設單于左、右輔,統治各少數民族十萬落,萬落置一都尉,採少數民族部落建置進行統治。大單于由皇帝或其法定繼承人兼任。單于左、右輔及下屬各官均由本族或其他少數民族貴族充任。前秦初期與後秦初期及前趙後趙前燕後燕西秦北燕大夏南涼等國均曾實施。 [1] 
中文名
胡漢分治
時    期
十六國

目錄

胡漢分治內容

西晉末年,匈奴貴族劉淵建立漢國,其子劉聰設單于左輔、右輔,專管理胡人事務,所謂胡人即泛指北方諸少數民族;另設左右司隸,專管理漢人事務,各管20餘萬户,每萬户置一內史,共43內史。
羯族石勒建立後趙,也設內史專治理漢人事務,另置大單于鎮撫百蠻。後趙抬高羯族地位,稱為“國人”。嚴禁稱“胡”,凡胡物都改名,無論説話寫文章,一律嚴禁出現“胡”字,違者問斬不赦。

胡漢分治影響

這種政策加劇了當時的民族矛盾,前秦宣昭帝苻堅曾一度廢除。後期西秦主乞伏國仁、後燕主慕容垂等恢復該政策。
參考資料
  • 1.    張作耀、蔣福亞、邱遠猷等主編.《中國歷史辭典》 第三冊: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第10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