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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生
(全國農業綜合執法先進個人)
鎖定
從事農業執法工作18年,其中農業綜合執法工作8年,中共黨員。1986年7月至1992年4月為海安縣家畜改良站技術員;1992年4月至2001年1月海安縣畜牧獸醫站執法人員、海安縣獸藥服務部業務經理;2002年4月至今海安縣農業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副大隊長、大隊長。從事農業綜合執法工作以來,胡永生堅持公正執法、嚴格管理 、廉潔奉公、服務三農,每年組織查處案件數75件以上。他所任職的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已於2008年通過江蘇省農業行政綜合執法規範化驗收;2009年被表彰為全省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先進集體、南通市秋季農資打假先進單位、 海安縣“五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他先後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論文18編,四次獲得部省級科技獎,2008年被表彰為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先進個人,2009年被農業部和省農林廳表彰為全國農業綜合執法先進個人和全省農業行政執法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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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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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安年鑑 .海安市委史志工委[引用日期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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