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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

(湖北英山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鎖定
胡建,湖北省英山縣温泉鎮人,湖北英山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30日,英山縣人民法院判處胡建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文名
胡建
籍    貫
湖北省英山縣温泉鎮
判決結果
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胡建犯罪經歷

自1999年起,胡建通過滋擾、威脅等不法手段獲取大量經濟利益,在英山一帶有了一定惡名。
2011年,胡安明、胡滿、肖閲兵等人慕其惡名,前來投奔胡建,並在胡建的指示下糾集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雜人員金典、方軍、徐立夫等人,逐漸形成以胡建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胡安明、胡滿、肖閲兵為骨幹成員,其他成員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了攫取經濟利益,在英山縣温泉鎮、楊柳鎮一帶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肆意破壞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欺壓殘害羣眾,為非作惡,嚴重破壞英山縣的社會經濟秩序,嚴重威脅了人民羣眾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惡劣的社會影響。

胡建開庭審理

2019年12月10日,英山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以胡建為首的十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人民羣眾、被告人家屬、媒體記者以及部分代表委員共100餘人到現場旁聽庭審。 [1] 

胡建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30日,英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以胡建為首的十二人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依法作出判決:主犯胡建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