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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江

(鶴峯縣委原副書記、原縣長)

鎖定
胡平江,男,苗族,1966年1月出生,湖北咸豐人,研究生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鶴峯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9年7月3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中文名
胡平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苗族
出生日期
1966年1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出生地
湖北咸豐
性    別

胡平江人物履歷

1987.07 在咸豐縣土管局工作,歷任辦公室主任、土地詳查辦副主任;
1994.04 在咸豐縣政府辦公室工作,歷任秘書科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8.11 任咸豐縣忠堡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1.03 任咸豐縣清坪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3.01 任咸豐縣計劃局黨組書記、咸豐縣投資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2003.07 任來鳳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
2006.12 任來鳳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0.12 任中共恩施市委常委;
2011.01 任中共恩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2011.11 任中共恩施市委副書記。
2011年11月湖北省恩施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14年11月湖北省鶴峯縣委副書記、縣長。 [1] 

胡平江人物事件

胡平江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17日,據湖北恩施州紀委監委消息:鶴峯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鬍平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恩施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胡平江依法雙開

2019年7月30日,據恩施州紀委監委消息:經恩施州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報省委批准,鶴峯縣委原副書記、縣長鬍平江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胡平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長期組織、參加封建迷信活動,與他人堵口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搞權權交易、權色交易,違規公車私用,安排他人接待其親友在景區旅遊;違反組織紀律,干預下級單位幹部選拔任用;違反羣眾紀律,亂攤派費用,增加企業負擔;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和執紀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行賄,涉嫌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濫用職權,違法干預招投標活動,造成重大國家經濟損失及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指使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招投標,情節嚴重,涉嫌串通投標罪。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