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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虎

(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

鎖定
胡小虎,男,漢族,1967年2月生,江西南昌人,1988年1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 [1]  曾任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  [4] 
2021年10月,胡小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胡小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籍    貫
江西南昌
出生日期
1967年2月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學院
政治面貌
羣眾

胡小虎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1988.07-1988.10 畢業待分配
1988.10-1991.03 江西省勞改局第七勞改支隊民警
1991.03-1997.05 內江市公安局公安幹部學校教師(其間:1992.05任副科級偵察員,1996.12任正科級偵察員)
1997.05-1998.12 內江市公安局法制處民警
1998.12-2001.12 內江市公安局法制處副處長(其間:1999.03-1999.06內江市委黨校第二期科幹班培訓)
2001.12-2002.04 內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教導員
2002.04-2009.01 內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
2009.01-2014.02 內江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衞支隊支隊長
2014.02-威遠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威遠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 

胡小虎人物事件

胡小虎違紀被查

2021年7月,內江市威遠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鬍小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胡小虎依法雙開

2021年10月,經內江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威遠縣政府原副縣長,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鬍小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胡小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作調動中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生產經營、安保檢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胡小虎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胡小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2021年12月,內江市紀委監委對威遠縣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鬍小虎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進行通報。 [5] 

胡小虎一審獲刑

2021年12月,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6] 

胡小虎所獲榮譽

2012年,帶隊成功破獲公安部督辦案件,榮立個人二等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