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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學凡
鎖定
胡學凡,男,1955年5月生,安徽績溪人,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5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安徽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8月2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 中文名
- 胡學凡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55年5月
- 出生地
- 安徽績溪
- 入黨時間
- 1982年7月
- 工作時間
- 1973年5月
胡學凡人物履歷
1973年05月—1975年08月 在安徽省徽州農村插隊。
1975年09月—1977年08月 在安徽省歙縣五七大學讀書。
1977年09月—1979年07月 在安徽省屯溪陽湖五七中學任數理化教研組組長。
1979年08月—1983年03月 在安徽省屯溪市教育局任物理教研員、局團委書記。
1983年04月—1983年09月 任安徽省屯溪市團委副書記。
1983年10月—1993年07月 任安徽省徽州地區團委副書記、黃山市團委書記。
1993年08月—1997年04月 任黃山市旅遊局局長。
1997年05月—1999年01月 任黃山市徽州區區委書記。
1999年02月—2003年06月 任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黨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主持工作)、黃山旅遊集團董事局主席、黃山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長。
2003年07月—2009年06月 任黃山市委副書記(其間:2003年—2008年兼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2008年起兼任市委黨校校長)
2009年06月—2014年03月 任安徽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胡學凡人物事件
胡學凡違紀立案
胡學凡提起公訴
2015年4月30日,據安徽省檢察院消息,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安慶市檢察院就安徽省旅遊局原局長鬍學凡(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向安慶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安慶市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胡學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22家單位或個人在旅遊專項資金撥付、景區評級、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非法收受或索取現金、購物卡、首飾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96萬餘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胡學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自己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胡學凡立案偵查
2014年6月17日,省紀委將胡學凡涉嫌受賄一案移送省檢察院依法查處。省檢察院於6月18日將此案指定安慶市檢察院管轄。安慶市檢察院於當年7月21日依法對胡學凡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於同日對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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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學凡依法逮捕
胡學凡開庭審理
2015年12月22日,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胡學凡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其受賄近500萬元,胡學凡當庭否認其在偵查機關所作的大部分供述,案件庭審持續近兩日。到23日20時30分,被告人胡學凡親友、媒體記者、各界羣眾代表40餘人旁聽了庭審過程。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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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學凡法院宣判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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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徽省旅遊局局長鬍學凡涉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中國新聞網.2014-03-25[引用日期2014-03-25]
- 2. 安徽省旅遊局原局長鬍學凡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高檢網.2014-08-07[引用日期2014-08-07]
- 3. 安徽省旅遊局原局長鬍學凡受賄案今在安慶中院開庭 .安徽網[引用日期2015-06-29]
- 4. 安徽旅遊原局長受賄案未當庭宣判?受賄近500萬 .軍盟網.2015-12-24[引用日期2015-12-24]
- 5. 安徽省旅遊局原局長鬍學凡因受賄罪一審獲刑12年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