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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十八·刈麥有感
鎖定
- 作品名稱
- 胡十八·刈麥有感
- 作 者
- 馮惟敏
- 創作年代
- 明代
- 出 處
- 《海浮山堂詞稿》
- 作品體裁
- 散曲
- 別 名
- 【北雙調】胡十八·刈麥有感
胡十八·刈麥有感作品原文
【北雙調】胡十八⑴·刈麥有感⑵
其一
八十歲老莊家⑶,幾曾見今年麥⑷!又無顆粒又無柴⑸。三百日旱災,二千里放開⑹。偏俺這卧牛城⑺,四下裏忒毒害⑻。
其二
不甫能大開鐮⑼,閃的個嘴着地。陪了人工陪飯食⑽,似這般忒痴,真個是罕希。急安排種豆兒,再着本還圖利。
其三
穿和吃不索愁,愁的是遭官棒。五月半間便開倉⑾,里正哥過堂⑿,花户每比糧⒀。賣田宅無買的,典兒女陪不上⒁。
其四
胡十八·刈麥有感註釋譯文
胡十八·刈麥有感詞句註釋
⑴北雙調:宮調名。北曲常用宮調之一。
⑵胡十八:曲牌名。北曲屬雙調。
⑶莊家:農家,農民。
⑷幾曾:何曾,什麼時候。
⑸柴:柴草,此指麥稈。
⑹“三百日”二句:寫旱災時間之久和地域之廣。
⑺卧牛城:本指北宋都城汴京,此借指臨朐城。
⑻忒(tuī)毒害:太厲害,太嚴重。忒,方言,太。
⑼不甫能:才能夠,好容易。
⑽陪:通“賠”。
⑾“五月”句:剛到五月中官府就開倉徵收税糧。五月半,陰曆五月中旬,這時小麥剛成熟。
⑿里正:即里長,相當後來的地保。
⒀“花户”句:户口簿上有名的人要限期交足錢糧。花户,登錄户口時,户稱花户。每,同們。比,案驗,即查究催逼。
⒁典:典賣,抵押。
⒂儉:歉收。
胡十八·刈麥有感白話譯文
其一
八十歲的老農民,何曾見過今年這樣的麥子!不但沒有顆粒,而且連麥稈也沒有。旱災鬧了三百天,災情蔓延二千里。特別是我這卧牛城一帶,災害尤其嚴重。
其二
好不容易才開鐮刀收割,卻弄得像嘴巴着地一樣趴下了。請人幫忙不但賠了人工還賠了飯食,還這樣痴心,實在是稀罕。趕緊安排在麥地裏種豆子,希望有些收成。
其三
穿和吃倒不算太愁,最愁的是遭官兒們的棒打。五月中旬就開了倉,里長哥要過堂,按照户口冊上的花户們,都要限期繳納錢糧。窮人們賣田地住宅,沒有人買;典去兒女,還是賠不上。
其四
往年到了收麥的時節,麥子收割完了也是沒多少收成。而今年更是沒有麥子也沒有錢,哭着向上天哀告,到哪裏訴説冤屈呢?剛好碰到里長哥,叫了一萬聲可憐可憐吧。
胡十八·刈麥有感創作背景
馮惟敏於隆慶六年(1572)辭職回到故鄉臨朐以後,接觸到農村的現實,親眼看到了農民身受的痛苦,寫下了不少反映農村災難的作品。萬曆元年(1573)山東發生大旱,糧食歉收,農民掙扎在死亡線上。作者滿懷同情,在這年的夏天寫下此曲了記錄了這一悽慘的情景。
[4-5]
胡十八·刈麥有感作品鑑賞
胡十八·刈麥有感整體賞析
《胡十八·刈麥有感》是由四支小令組成的重頭曲,寫出了因遭受嚴重旱災而顆粒無收,加上官府的橫徵暴斂,農民“賣宅田”和“典兒女”的悲慘遭遇。
第一支小令寫旱情的嚴重和受災地區的廣闊,農民所種的麥子顆粒無收。曲中開始以一個八十歲的老農之口以質樸的語言道出:“幾曾見今年麥!又無顆粒又無柴。”大災之年,糧食柴火,一點也無,何等悽慘。接着道出“三百日旱災,二千里放開”極言旱日之長及地域之廣,最後兩句“偏俺這卧牛城,四十里忒毒害”,飽含着老農無盡的辛酸、怨懟和無奈。第二支小令寫農民勞作的辛苦。即使麥子收成不好也得收,還得請人幫忙,這樣又賠了人工和飯食。農民為了能收一些餬口的糧食,麥地裏麥子收割之後趕緊又種下豆子,可以説為了活下去,已經想盡了辦法。這裏深切地反映了作者對農民的同情。第三支小令寫了官府不顧人民死活,催逼災民交税,逼得農民典兒賣女的悲慘境況。寫里正之類的鄉官卻還在那裏加緊催租,逼得人們賣田宅兒女。“穿和吃不索愁,愁的是遭官棒。”“穿和吃”並非真的“不索愁”,這樣寫,只是為了更突出“官棒”對農民的嚴重威脅。為什麼農民們“愁的是遭官棒”,原來“五月半間便開倉,里正哥過堂”,也就是説,“花户每”要過“比糧”這一關。而“花户每”要過“比糧”關,想免遭“官棒”的酷刑,只有“賣田宅”或“典兒女”,別的無路可走。苦只苦“花户每”既無田宅可賣,即使忍痛典了兒女,也還是“陪不上”,最終難逃“遭官棒”的可悲命運。第四支小令寫農民的哭訴,跟往年相比,今年更慘,有一年不如一年之意。這是一幅旱災圖,讀者能夠想象到餓得骨瘦如柴的農民站在里長前求情發愁的那種慘狀,樸素、真實表現了社會的不合理:由於官僚地主的壓迫勒索,人民已經無法生活下去。
胡十八·刈麥有感名家點評
中國作家協會原會員、戲曲史家王起:“這些散曲真實地反映了廣大農民在天災和官府的重壓下的苦難生活,也飽和着作者的同情。”(遊國恩等編《中國文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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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十八·刈麥有感作者簡介
馮惟敏(1511—約1580),字汝行,號海浮, 山東臨朐人。嘉靖十六年(1537)鄉試中舉,其後“屢上南宮不第”,家居二十餘年。嘉靖四十一年(1562)進京謁選,授直隸淶水縣令。作官廉明,不久被劾解官。後任鎮江教授和保定通判,亦不得意。隆慶六年(1572)回到故鄉海浮山下,度過晚年。著有散曲集《石門集》《海浮山堂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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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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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馮惟敏.海浮山堂詞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83- 84
- 2. 潘慧惠.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第三分冊.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4:72
- 3. 朱敦源編著.中華散曲365首精華今譯.延吉:東北朝鮮民族教育出版社,1993:336
- 4. 朱東潤.中國曆代文學作品選下編(第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372
- 5. 徐寒 主編.元曲鑑賞全新校勘圖文珍藏版(下).北京:中國書店,2010:583
- 6. 黃嶽洲.中國古代文學名篇鑑賞辭典(下卷).北京:華語教學出版社,2013:1210-1211
- 7. 路 工.明代歌曲選.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1956:2-3
- 8. 遊國恩 等.中國文學史(四).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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