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胡俊

(原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

鎖定
胡俊,男,1966年5月出生,漢族,江蘇南京市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90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中文名
胡俊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江蘇南京市
出生日期
1966年5月
信    仰
中國共產黨
性    別
職    稱
副教授

目錄

胡俊簡介

歷任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城市規劃學科博士後、城市規劃系副教授、研究生導師。1997年任上海市靜安區城市規劃管理局副局長、常務副局長、局長兼黨組書記。2003年調任上海市崇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常委(副廳級)。2008年就任上海市規土局副局長。
現任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分管上海市規土居的城市總體規劃、交通市政項目管理以及土地計劃管理和耕地保護工作。以及信訪、信息公開工作。

胡俊雙規

2012年2月14日,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分管土地的副局長鬍俊上週被“雙規”。目前,上海市規土局黨政領導名單中已不在列,胡俊由此成為近五年來,第三名落馬的上海“土地爺”。經濟觀察網援引知情人士消息,胡俊的違規問題並非出現在其擔任上海規土局副局長期間,有可能是在其擔任靜安區規劃局局長時 [1-2] 

胡俊雙開

3月28日,據上海紀檢監察網消息,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鬍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經批准,日前被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並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3] 

胡俊受審

2012年6月18日上午,胡俊因涉嫌受賄走上市二中院被告席。他清晰記得每次受賄細節,涉嫌收受賄賂共計價值700餘萬元,主要通過幫助房地產商動遷、改變土地規劃,幫助建築設計公司承接項目等,胡俊得到了低價購入靜安區的兩套房產、轎車、現金等眾多好處。2012年12月25日,上海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胡俊受賄504萬餘元,受賄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20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