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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騰

鎖定
胡云騰,男,漢族,1955年9月生,安徽霍邱人,1971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二級大法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 [4] 
中文名
胡云騰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安徽霍邱
出生日期
1955年9月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胡云騰人物履歷

1971.09-1979.08 安徽省霍邱縣吳陽鄉知青
1979.09-1983.07 安徽師範大學政教專業學習
1983.09-1986.07 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6.07-1990.11 安徽大學法律系教師
1990.12-1994.03 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
1994.03-1994.08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
1994.08-1995.02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1995.02-1999.01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其間:1998.10-1999.01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校進修班學習)
1999.01-1999.08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助理
1999.08-2000.12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助理、研究員
2000.12-2002.06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副局級)
2002.06-2004.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4.08-2004.1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審判員(2003.09-2004.09掛職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4.11-2009.04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
2009.04-2009.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
2009.08-2010.1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10.12-2014.04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研究室主任
2014.04-2014.12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研究室主任
2014.12-2015.06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研究室主任
2015.06-2018.08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 [1] 
2018.08-2018.10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2-3] 

胡云騰學術研究

先後致力於法學教育、法學研究與法律實務工作20多年,系我國改革開放以後培養成長起來的知名法學專家,對刑法、刑事訴訟法、人權和司法制度有較深入的研究。
1985年以來,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00多篇,1987年以來,出版個人專著、譯著、教材、合著等近40部。其中代表作《死刑通論》和《存與廢——死刑基本理論研究》是國內引用率最高的死刑研究著作之一,在國際刑法學界也有一定影響,反映了新中國法學界對該問題的研究水平。
參加過“2010年初步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研究”等10多項國家和社科院重點課題的研究,其中關於人權兩公約與中國現行法律比較研究的報告,關於重視用法律手段反對台獨的建議等研究成果,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對國家進行有關問題的決策發揮了一定作用。參與了中國1997年刑法的修改研究、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立法解釋的研究與討論。

胡云騰學術兼職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院長,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師範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兼職教授、中央財經大學兼職教授,重慶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特聘研究員、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廈門大學兼職教授,安徽大學兼職教授,安徽師範大學兼職教授、湘潭大學兼職教授等。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