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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塔基來福槍
鎖定
在美國開拓初期,有部分
中歐移民也移到
美洲來,定居在
賓夕法尼亞州一帶,這種前膛
來福槍也隨之傳入美國,以供墾荒、狩獵、自衞之需。經過拓荒者的改良,口徑變小,槍管加長,加上槍托,也將彈頭用浸了油脂的布或皮革包上以利前膛裝彈。這就是著名的“
肯塔基來福槍”的由來,因為當時肯塔基是拓荒的前哨。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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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塔基來福槍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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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ucky Rifle
- 國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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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 類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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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支
-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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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墾荒、狩獵、自衞
武器簡介
我們可以從電影《
最後的莫希幹人》裏看到這一時期的狙擊射擊情況。片中有一個段落,為了能讓送信的信使從包圍城堡的印第安人手中安全脱逃,劉易斯在城牆上用遠程狙擊
火力掩護,一槍一個,彈無虛發。從史實上來説,這個電影一方面誇大了
劉易斯的射擊水平,另一方面也虛構了槍械工藝的發展史。在這個電影所講述的年代中,他還沒有得到後來讓他威鎮四方的名槍“打鹿將”(肯塔基來福槍)。
肯塔基來福槍真正的用武之地是在
美國獨立戰爭的戰場上。華盛頓義勇軍中的
狙擊手配備了這種當時射程最遠的火器(200碼左右),專門用以對付英軍軍官。而英軍正規部隊配備的是老式的BrownBess前膛裝填的
滑膛燧石槍,有效殺傷射程僅為80碼——超出這個距離被打中的人可説是運氣極背。
英國陸軍的漢格上校在1814年寫下過這麼一段話:“如果一個士兵的槍膛不是製造得很糟的話(許多都很糟),可以打中80碼外的人;至於想射擊200碼外的人的話,你不如改為射擊月亮,兩者打中目標的機會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