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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企業
鎖定
股份合作企業是指以合作製為基礎,由企業職工共同出資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會資產投資組建,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共同勞動,民主管理,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的一種集體經濟組織。
[1]
- 中文名
- 股份合作企業
- 外文名
- cooperative stock enterprise
- 性 質
- 集體經濟組織
- 分 類
- 職工個人股,職工集體股
- 含 義
- 以合作製為基礎,實行自主經營
企業簡介
股份合作制企業是依法設立的、企業職工共同出資、共同勞動、民主管理、按勞分配和按股分紅相結合的企業法人。它是一種典型的人合性與資合性兼備的企業。其中,勞動合作是基礎。企業對其管理使用的財產擁有所有權。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職工股東大會,採取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企業的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股權結構通常包括職工個人股和職工集體股兩種。職工個人股是由職工個人自願投資形成;職工集體股是由集體共有財產折價入股或向企業投資形成。
股份合作制企業可以設立董事會也可以不設立。不設立董事會的企業由職工股東大會選舉或聘任總經理,負責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設立董事會的企業,董事會是企業的業務執行機構和職工股東大會常設機構。董事長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聘任總經理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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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的規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引用日期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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