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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

鎖定
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是為了加強股份制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於1992年制定並於同年1月1日起執行的一項會計法規,該制度共15章85條。適用於按照規定程序,經批准設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 [1] 
中文名
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
頒佈時間
1992年
實施時間
1992年1月1日
該制度規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並分別對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股東權益、成本和費用、營業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查帳、終止與清算等做了原則規定和總體説明。 [1] 
參考資料
  •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